原標題:取走別人未存好的錢,是侵占還是盜竊?
無卡存款操作流程未結束,出鈔口是否會自動打開?檢察官在ATM機前還原案件現場,最終查明事實、確定罪名。日前,江蘇省興化市法院以盜竊罪分別判處呂小亮、陳英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6500元。
今年4月1日晚8點,呂小亮與女友陳英到某銀行ATM機辦理業務,看到一名女子一邊接著電話,一邊急匆匆走出大廳。隨后,呂小亮和陳英進入操作間,發現ATM機的顯示屏右上角顯示“30”字樣(倒計時讀秒時間),屏幕中間顯示“金額13000”。“一定是先前那名女子操作未完成就離開了。”看大廳里并無他人,呂小亮和陳英便把ATM機里的1.3萬元現金放進了包里。12日,警方將呂小亮和陳英以涉嫌盜竊罪立案偵查。經教育,兩人將1.3萬元錢退還給被害人葛某。
5月8日,案件移送至興化市檢察院審查起訴。陳英一臉委屈:“她沒有把錢存進去,我是一時起了貪念,事后一分不少都退了。”被害人葛某也表示,自己沒有損失,不想再追究。
興化市檢察院副檢察長申玉軍是該案的承辦檢察官,閱卷后他陷入了沉思:操作流程未結束,如果錢會被ATM機吐出,那呂小亮和陳英就涉嫌侵占罪,是自訴案件,被害人不追究,那就不能追究刑事責任;但如果錢已經自動存入銀行,那么呂小亮二人就涉嫌盜竊罪。
申玉軍當即聯系銀行工作人員,在同一臺ATM機上模擬當時情景。銀行員工拿出兩張100元現金進行無卡存款操作,放入后按“確認”鍵,放鈔口擋板關閉,屏幕顯示數額和倒計時;按“取消”鍵,則打開放鈔口,吐出現金;未按“確認”鍵,60秒后,現金會被吞入ATM機,出鈔口不會自動打開,錢不會存入個人賬戶,暫由銀行保管。
模擬實驗表明,出鈔口不會因為操作未完成而自動打開。如果呂小亮二人選擇按“確認”鍵,則會幫葛某把錢匯入賬戶;如選擇不動,倒計時歸零后,錢會被吞入,暫存銀行。但顯然呂小亮二人作了第三種選擇,主動按了“取消”鍵,讓出鈔口打開,從而將現金占為己有。
再次訊問,呂小亮、陳英詳細交代了操作細節,與檢察官進行偵查實驗后作出的判斷一模一樣。據此,檢察官補充了犯罪嫌疑人供述、銀行員工證言等證據,于6月20日將呂小亮、陳英以涉嫌盜竊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據興化市檢察院檢察長錢飛介紹,2016年以來,該院著力推行員額檢察官自行補充偵查工作機制,要求員額檢察官充分貫徹司法辦案親歷性原則,提高辦案效率,增強檢察官的擔當。截至目前,該院已自行補充偵查案件16件,起訴案件均被作出有罪判決。
[編輯:乒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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