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撿走自殺男孩手機拒還家屬 警方:有需要會幫忙找
距離曾麗(化名)弟弟跳河自殺,已經過去5天。直到現在,弟弟的遺體仍未打撈到。讓曾麗一家痛心的是,弟弟自殺前,沒有留下任何遺言,“弟弟的手機是他生前最喜歡的東西了。”曾麗想,也許在那支手機里,藏著弟弟離開的秘密。
曾麗從天網監控視頻里看到,當天弟弟跳河自殺之前,將自己的手機放在護欄下方的人行道上,然后縱身一躍,消失在了這個世界上。可是弟弟自殺后僅僅6分鐘,一名女子一路小跑過來,將弟弟的手機撿起來并帶走了。
事后,曾麗一家人曾多次與這個拾得手機的女子聯系。對方表示,要曾家人以現金贖回手機;而在得知這支手機是死去弟弟的重要遺物后,這名女子再次致電曾家人抱怨:“這個手機你們也別想了,自己撿了個手機,還惹了一身麻煩。”
17歲弟弟到底為何突然自殺,這支手機成為了解開謎團的重要線索。“不管付出多少代價,我們都要找回弟弟的手機。我們也希望看到新聞后,那個撿到我弟弟手機的人,能把手機還給我們。”
自殺者胡偉(化名)
自殺當天,弟弟將微信、QQ空間里所有好友清空
“最后懷疑一次人生了。”—— 剛過完17歲生日的弟弟自殺前發布了一條說說
胡偉(化名)發布的最后兩條說說
曾麗一家,住在湖北宜昌。弟弟離開那天,是7月7日,也是弟弟剛過完17歲生日的第三天。
回憶起弟弟的離開,曾麗一家人覺得既痛心又困惑。“我們一家人至今也想不通,弟弟為什么要尋短見。他之前沒有任何異樣,也沒有和誰發生過口角。”據曾麗講,弟弟胡偉(化名)是她幺媽的兒子,也是自己看著長大的孩子,“弟弟長得很帥,從小性格比較內向,不愛說話。”
曾麗說,弟弟出事之前,在一家理發店里當學徒。7月7日一大早,弟弟像往常一樣,出門上班,“幺媽說,弟弟出門前,只帶了他的手機”。可是,從出門那一刻起,弟弟就再也沒有回來過。
7號白天,曾麗的家人和朋友都曾給弟弟發過微信,但大家發現,所有發過去的消息,都顯示拒收。曾麗一家人隱隱有了一種不祥的預感。
7號深夜,弟弟仍舊未歸,全家人像瘋了一樣,不斷給弟弟打電話,可對方始終關機。直到9號,電話終于打通,接電話的是一個中年婦女。而聽過電話里這個女子的說法后,全家人感覺到了大勢不妙。
曾麗說,在選擇自殺的當天凌晨,弟弟將自己微信、QQ空間里所有的好友,全部刪除清空。通過曾麗提供的QQ號,紅星新聞記者看到,這個17歲少年,將自己的QQ名改成了“已離線”,并將頭像換成了黑色。7月6日 22:41,胡偉發了一條說說:“呵呵,準備走了。” 7月7日 早晨7:52,他又發布一條說說:“最后懷疑一次人生了。”
弟弟的遺物(手機) 被人拾得, 對方卻拒不歸還
“或許弟弟自殺的重要線索,就藏在這支手機里。”——姐姐迫切希望要回手機
“弟弟的電話打通后,接電話的是個陌生女人,我們都很緊張,立刻問她,手機是從哪里來的。”曾麗說,電話那頭的女子非常坦然地回答,這個手機是自己在夷陵長江大橋上撿到的,并表示,如果想要回這個手機,必須拿300元錢來贖回,“好,不管多少錢,我都給你,你告訴我你在哪里,我們馬上過來拿手機。”面對拾得手機女子的要求,曾麗一口答應,并一再向女子強調,這個手機是弟弟自殺前最后接觸的東西,也是弟弟平時從不離手的心愛之物,或許弟弟自殺的重要線索,就藏在這支手機里。
就在家人拿著錢,準備去贖回手機時,這名女子忽然主動來電。這一次,女子的語氣很不友好,她在電話里抱怨:“算了吧,你要手機?手機也別想了,我自己撿了個手機,還惹了一身麻煩!”說罷,女子將電話掛斷,此后便再也聯系不上。
天網拍下心碎一幕:男孩跳入河中6分鐘后,女子撿起遺落手機離開
“如這女人撿到手機第一時間與我們聯系,說不定弟弟還能搶救回來。 ”——姐姐泣不成聲
這個陌生女子在電話中無意提到的“夷陵長江大橋”,成為了重要線索。7月9日,曾麗一家人趕緊趕到夷陵長江大橋上,并去派出所調取了附近的天網攝像頭錄像。通過天網攝像頭,曾麗一家人看到了讓他們心碎的一幕:
監控顯示,7月7日早晨8:06分,弟弟出現在大橋上,他將自己的手機放在護欄邊的人行道上,然后翻過護欄,縱身一躍,消失不見。令曾家人憤怒的是,視頻顯示,僅僅6分鐘后,8:12分,一個身穿白色短袖,背著黑色挎包的女子一路小跑出現在了監控鏡頭當中,她拾起弟弟的手機,一邊反復擦拭,一邊走出了監控的畫面……
直到這一刻,曾麗一家人,才從監控中親眼目睹了弟弟的死亡。現在,胡偉的遺體仍舊沒有打撈到,曾麗一家人對弟弟的自殺原因,毫無頭緒,而那個手機,承載了太多的“如果”。“如果這個女人撿到手機,不要關機,而是第一時間與我們取得聯系,說不定弟弟還能搶救回來;如果手機里面,有弟弟給我們留下的東西,那怎么辦?如果她把手機轉手賣給販子,他們把弟弟手機里的內容全部清空了……”說到這里,曾麗泣不成聲。
曾麗對紅星新聞記者說,現在這個手機成為了一家人最牽腸掛肚的東西,“我的幺媽,也就是弟弟的生母,從弟弟出事那天起,到現在一天也沒有合過眼,我們只求撿到我弟弟手機的這個人,能把手機原封不動還給我們,我想知道我弟弟是怎樣死的,臨終有沒有留下什么遺言,他才十七歲呀……”
律師說法>>>
拾得手機不歸還并沒有違法
警方也不能用強制手段要求其歸還
胡偉的手機,是胡偉自殺事件中的一個重要證據。中年女子拾得胡偉的手機后,卻拒不歸還,胡偉的家人除了憤怒和哀求之外,還有其它渠道嗎?
成都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凱認為,嚴格來說,拾得手機后,拒不歸還,只能對手機占有者提出道德層面的譴責,但其行為并沒有違法。“因為這個手機,第一不是她盜竊的,第二無人要求她保管,且手機并不屬于貴重物品,即使她將手機變賣了,最多也只能要求將變賣的金額追回,并對其進行道德層面的譴責,無法構成犯罪。”
王凱表示,此事件屬于民事糾紛,警方也不能采用強制手段要求其歸還,“這件事涉及的是民事返還義務,不涉及刑事,所以警方更多只有發揮溝通協調的作用。”
紅星新聞記者了解到,目前家屬已經就此事報警。隨后,紅星新聞記者與湖北宜昌伍家崗區分局民警取得聯系,警方表示:“如果有需要,我們警方一定會竭盡全力,幫忙找回這個重要的手機。”同時,警方還表示,如果確認手機確實是這名女子拿走,那么警方是可以要求該女子歸還手機的。
紅星新聞將持續關注此事件。
紅星新聞記者 沈杏怡 編輯 包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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