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政協第十一屆山東省委員會原常委、經濟委員會原副主任(正廳級)、中共山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原副書記王喜遠受賄一案在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據《檢察日報》正義網報道,檢察機關指控:2003年至2015年,被告人王喜遠在擔任中共山東省紀律檢查委員會辦公廳主任、常委、秘書長、巡視員、副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共計人民幣283.5276萬元。
據悉,被告人王喜遠庭審中認罪悔罪,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將于近期做出一審判決。
公開簡歷顯示,王喜遠生于1955年6月,是煙臺人。盤點其仕途經歷,在參加工作之初,他曾長期從事秘書工作,先后擔任過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牟平縣支行秘書,牟平縣革委會辦公室秘書,牟平縣政府辦公室秘書組組長、縣委辦公室秘書科科長,煙臺市委研究室秘書,煙臺市委辦公室秘書科科長等職務。1999年時,他卸任煙臺市委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一職,調往山東省紀委工作,任省紀委研究室主任。此后,他長期在省紀委工作,并于2011年出任省紀委副書記。在擔任山東省紀委秘書長期間,王喜遠承擔的另一個角色是山東省紀委新聞發言人。
公開報道顯示,在2014年4月,王喜遠曾以省紀委副書記的身份就“抓住‘五一’重要節點,加大糾正‘四風’力度”與網友在線交流。彼時,他提到,在嚴查重處的高壓態勢下,“四風”問題趨于隱蔽化,有的變著花樣搞變通,以逃避紀律約束,使“四風”問題披上“隱形外衣”,并舉例進行了說明。2015年年初,王喜遠被補選為省政協常委,并出任政協山東省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副主任。2015年年底,王喜遠卸任省紀委副書記職務。
今年年初,中共山東省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審議并通過了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牛啟忠、王喜遠嚴重違紀問題的審查報告,確認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會之前作出的給予牛啟忠、王喜遠開除黨籍處分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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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后,省級紀委層面落馬的不多。在王喜遠之前,山西省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楊森林、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鐘世堅先后落馬,且兩人均為在任時落馬。
和一般先被通報落馬,后被“雙開”不同,王喜遠落馬的消息,是隨著他被開除黨籍而為公眾所知的。據了解,這種方式雖不多見,但也并不罕見,比如前兩天剛剛被依法逮捕的廣東江門市原常委、全國首個“落馬”的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王積俊,也是先被免去常委職務,半年后,傳來被逮捕的消息。
再看王喜遠落馬一事,省級紀委副書記,誰來查辦?這也是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此前,山西省紀委原常務副書記楊森林,廣東省紀委原副書記、監察廳原廳長鐘世堅都是由中央紀委進行立案審查的。不過,同樣是省級紀委副書記,王喜遠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的消息是山東省紀委常委會做出的決定。 (據微信公號“政知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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