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4月10日訊 原本只是在社交平臺上吐槽青島一商場索尼店加價賣相機,分享了自己不太愉快的經歷,戰先生怎么也沒想到,這次吐槽給自己招來了一場官司——門店經營單位稱戰先生言論侵犯名譽權,否認加價銷售的行為。面對突如其來的起訴,懵圈的戰先生還沒從“吐槽事實也能被告?”的震驚中緩過神,就迅速收拾心情,表示自己將積極應訴。一場消費者與商家的法庭對決,將于4月10日拉開帷幕。
線下問價得知熱門相機要加500元 網上吐槽門店加價銷售
2024年3月,戰先生本想購買當時大熱的索尼A7C2相機,在青島一商場的索尼門店了解到有現貨,只不過價格跟官方指導價不一樣。“官方價格是13999元,但當時店員跟我說要馬上拿機器的話得加價500元。我聽到要加價,就不準備在店里買了,就直接離開了。”
一段時間后,戰先生無意間在社交平臺上看到了該店發布的信息,就在評論區里發表了之前被要求加價買相機的事,而該店的賬號很快進行了反駁。從戰先生提供的評論區截圖看,該店沒有明確否認加價,只是稱官方定價為指導價,而戰先生也沒有購買相機,這些行為是在故意找茬、抹黑商家。
評論區的唇槍舌劍讓戰先生不滿,于是他重新發了一篇帖子,附上了自己跟商家的對話。在質疑商家加價銷售相機的同時,戰先生還提出了店鋪賬號沒有經過認證,“這個店鋪甚至沒有官方承認的賬號,沒保障的!是可以不認賬的!你敢去嗎?”
從這個帖子的截圖看,有超過50條評論,90多次點贊和40次收藏。
一年后經銷商起訴消費者 稱發布的內容侵犯其名譽權
在距離發帖快一年的時候,今年3月20日戰先生突然接到市北區人民法院的通知,告知他成了被告人,而原告正是該店的經營單位。
該店認為,戰先生發布的言論引發網友關注與爭論,對其名譽和經營造成惡劣影響,且店鋪內索尼產品按官方定價銷售。所以要求戰先生刪除他在社交平臺發布的侵權文章,賠禮道歉恢復店鋪名譽并消除影響,并支付訴訟費及公證費。
訴訟來的有些突然,但戰先生表示自己不會退縮,將積極應訴。
信網也在社交平臺上搜索到了門店賬號,在該賬號發布的置頂帖子的評論區里,也有網友稱這家店有過加價銷售的行為。同時,戰先生也在社交平臺重新發了帖子,希望網友提供加價購買的證據,這一帖子目前有180多條評論。
索尼官方不掌握線下門店銷售價格
信網聯系到該店的工作人員蘇女士,對方表示關于戰先生在網上發帖一事自己有所耳聞,但是每天接待的客流量很大,很難鎖定具體用戶。“我們從沒有過加價銷售的行為,這點我們敢保證。”蘇女士表示,平常會有一些商場活動或優惠,但是不可能店內自行操作價格。但關于加價銷售的情況,蘇女士表示在目前市場上并不少見,但是店內絕沒有發生,“起訴是公司行為,我們也不了解具體請況。”
據信網了解,該店的經營單位是索尼官方指定的經銷商。信網嘗試聯系責任人,對方留下手機號表示會給出回復,截至發稿前并未給出回應。
“關于店內售價,我們這邊并不清楚。”信網聯系到索尼的官方客服人員,對方表示,關于消費者反映的加價銷售行為,官方并不清楚,店內的售價都是由其自行決定,包括所屬區域商場內是否有活動或優惠等,“我們會對此事進行核實,但建議消費者還是通過官網購買產品。”
律師:網絡評論先留“痕”
針對這一訴訟案件,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車秋峰律師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權,有權拒絕商家的強制交易行為,同時商家也有義務明碼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在此案中,若消費者能提供如聊天記錄、錄音等有效證據,證明商家存在加價行為,那么商家此舉涉嫌違法,消費者可據此維護自身權益。”
此外,車秋峰律師表示,消費者基于真實經歷在小紅書上發表對商家加價行為的看法,屬于正常行使言論自由權利,但這并不意味著可以隨意發言。她提醒道,在網絡平臺上分享消費經歷和發表對商家的看法時,應保留如購物憑證、溝通記錄等證據,言論應基于客觀事實。如果為了宣泄情緒而夸大其詞、虛構情節,很容易從正當維權演變為侵權行為。若因缺乏有效證據,即便消費者遭遇了不公平待遇,在法律訴訟中也可能面臨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據悉,此案將于4月10日在青島市市北區人民法院海云人民法庭開庭,對于后續進展,信網將持續關注。(顧青青 李如藝)
[來源:信網 編輯:王榮]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