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月3日訊 “買房說不買車位或者不租車位,車就不能進小區,可現在就算閘門沒識別車牌,物業也都手動抬桿放行,” 近日,康大江山樾的業主徐女士向信網(熱線0532-80889431)反映,長期以來,有不少未購買或租賃車位的車輛駛入地下車庫停車,門口也沒有任何保安進行登記,不僅會占用自己購買的車位對日常出行造成不便,還會存在安全隱患。
徐女士的地下車位是花12萬元購買的,之所以買車位,是因為交房時物業合同上明確寫著“非購買或租賃車位的車主不得進入本小區”。“本來我就需要停車位,想著買個車位固定了停車的地方也比較方便。可沒想到我花錢買的車位,現在卻經常方便了別人。”去年11月,徐女士回家時就發現自己的車位被樓上鄰居占用了,一開始她也沒放在心上,可后來這樣的情況越來越多,不得已她在車位上貼了“車位不共享”的字條,但情況也沒有什么改變。此外,記者向徐女士證實,物業也并沒有在車位上標識車牌號等顯示已經被租售的信息。
“我本來以為是買了車位的鄰居以為進了車庫可以隨意停車,后來才發現是什么車都能進車庫。”徐女士說,從自己家的窗戶就能看到車庫的閘門,她好幾次發現車到了門口沒有被識別,物業就從監控室里手動抬桿放行,“這樣很不公平,感覺我白花了買車位的錢。”
因為車位管理的事,徐女士找了物業好幾次,工作人員也在微信上回復會馬上整改并加強管理,“但實際上是一點改變都沒有。”對于這樣的服務,徐女士很失望。
針對這一情況,信網電話聯系到康大江山樾的物業,其工作人員對此表示會去核實此事并給予答復,但截止到發稿前,信網并未等到物業的回電。
青島市網絡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AI調解員對此認為:“在此情況下,建議徐女士收集所有證據,包括但不限于購房合同、車位產權證明、照片視頻記錄等,并及時與律師溝通,以便更有效地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也可以考慮通過業主大會等方式與其他業主聯合起來共同維權。”
北京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曹嚴龍律師對此表示:“即使合同上寫明未購買或租賃車位的車輛不得進入小區,但只要其他購買車位的業主不反對其他車輛進出小區,物業也無法完全禁止。針對徐女士個人對此情況的不滿,物業可以改善服務,加強對徐女士車位的管理,若一直不改善,則徐女士可以要求減免車位管理費。”(王夢婷 徐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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