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12日訊 據青島市行政處罰與行政強制信息公示平臺顯示,青島全時健身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凱德分公司涉嫌采用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被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經調查,青島全時健身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凱德分公司與會員簽署的合同協議條款第20條規定:在法律許可的范圍內,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本會所所有。該內容排除了消費者權利。依據《合同行政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經營者違反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一款、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二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并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罰款。”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青島全時健身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凱德分公司處以10000元罰款。(信網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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