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20日訊(見習記者 劉馨)為了擴大影響力,鼓勵用戶每天簽到、轉發分享已經成為不少消費平臺常用的營銷手段,而為了回報這些忠實用戶,平臺也會在用戶參與度積累到一定程度后,回饋一些小禮物。范先生的父親就參與了某購物平臺的虛擬果樹澆水活動,每天簽到、分享,忙活的不亦樂乎。可一年后,范先生的父親兌換了澆水獲得的獼猴桃,只不過水果的重量由頁面上標的4斤水果縮水到了2.5斤。對于這種“缺斤短兩”的行為,目前平臺也只是補償了20元無門檻代金券。
“他們頁面上寫的單果一個80克,一共有4斤。可是收到貨的時候,放手里一掂就知道重量不對。后來我母親用稱了一下,一個獼猴桃只有40克,一箱加起來才兩斤半。”范先生認為,雖然這箱水果不是花錢買的,但是也付出了時間和精力,平臺不應以這種缺斤短兩的態度對待消費者。
事后,范先生將此事反映給了平臺,平臺返給了范先生20元無門檻代金券,除此未再做其他答復。
根據范先生所說的情況,信網也嘗試在平臺的果園里兌換了一箱水果。只不過,平臺頁面上的3斤木瓜單稱水果的話只有1.7斤,連包裝一起稱的話有2.97斤,勉強夠得上平臺說的3斤。
實際上,在社交平臺上關于這類“種水果”的投訴也并不少見。除了缺斤短兩的問題,還有的消費者稱收到的水果已經腐爛變質,向平臺投訴后也是獲得了20元無門檻代金券:“雖然水果是免費兌換的,沒有那么在意足斤足兩,但也總覺得自己吃了啞巴虧。”
對于這種免費的活動,也有人認為沒花錢就沒必要過于吹毛求疵,已經“占了便宜”也就沒必要要求商家做到完美無缺。不過,北京京師(青島)律師事務所的車秋峰律師認為,即便消費者沒有花錢,但既然平臺已經在公開渠道發布了活動,平臺就該遵守“游戲規則”,“消費者身份的界定并不是以有沒有花錢為標準的,像范先生父親這樣參與了商家活動的用戶,也屬于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保護范疇,如果遇到侵權,一樣可以投訴。”
[來源:信網 編輯:王熠冉]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