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26日訊(記者 谷正原)10月8日,市民李先生在青島市市北區麗達茂集團購買了3袋清凈園番茄羅勒意面,結賬后發現該商品已過期,在向服務臺反映情況后遲遲未得到有效解決。超市負責人孫經理告訴信網(0532-80889431):“商品過期確有其事,如果是正常消費者,商場一定積極幫忙解決,但近期商場頻繁有職業打假人到訪,已不勝其擾,懷疑是團伙行動,目前商場正就賠償問題與李先生展開協商。”
10月8日,市民李先生在青島市市北區麗達茂集團購買到3袋清凈園番茄羅勒意面。該產品生產日期為2022年6月2日,保質期為4個月,單價為14.9元,售出時已過期6天。據李先生所述,結賬后他發現該商品已過期,向服務臺反映問題后,未得到有效解決。
對此,超市負責人孫經理表示,之所以未及時處理,是由于李先生所要的賠償金額太高,“出現過期食品確實是我們的工作人員疏忽了,但賠償金需要分管這片區域的工作人員來承擔,李先生想要3000元,這實在有些過高。”孫經理坦言,近期商場頻繁被職業打假人打假,已不勝其擾,懷疑被某些職業打假團伙盯上了,“我們的工作人員在找尋過期商品這件事上,確實沒有職業打假人專業,這些職業打假人給我們的日常經營帶來了很大的負擔,如果是正常消費者買到過期商品商場一定積極幫忙解決。”
對于超市孫經理的答復,李先生表示,自己從未提出過想要3000元賠償,“10月10日下午,我接到商場來電,對方稱愿意跟我協商賠償問題,我直接拒絕了,只要商場能認識錯誤并改正錯誤,我的訴求就算是實現了,不需要經濟賠償。”
針對李先生遇到的情況,市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介紹,消費者本人可以帶著商品和購物小票到超市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所去投訴舉報,如消費者無其他訴求,執法人員會在核實情況后依法對經營者作出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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