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0月10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獲悉,青島萊西市電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因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被青島萊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進行處罰,該公司因此被責令改正違法合同格式條款,并被罰款30000元。
信網了解到,《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是 為了維護市場經濟秩序,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而制定的。
而青島萊西市電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則于1999年4月28日在萊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注冊成立,經營范圍有:一般經營項目:房地產開發銷售。 (以上范圍需經許可經營的,須憑許可證經營)。
該司曾于2017年5月12日因發布內容違法的房地產廣告,也被萊西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過,被罰款10000元。
針對此事,信網聯系到了青島萊西市電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據其介紹,公司的電力房地產部門已經分出去了,不再屬于自己公司,但是名字沒有更改。對于目前該公司的名稱,這位工作人員沒有告知。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來源:信網 編輯:三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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