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5月3日訊 近日,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金融辦了解到,為進一步支持和鼓勵金融創新,優化青島市金融發展環境,增強青島金融機構發展活力,促進青島財富管理中心建設,青島市金融辦按照青島市金融工作辦公室、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促進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青金辦字〔2016〕151號)有關規定,已經開始開展2018年青島市金融創新獎申報工作。
據悉,青島市自2016年起連續三年組織開展金融創新獎評選工作。2016年、2017年,共有208個項目參與評選,36個項目獲得獎項。金融創新獎的設立,對于推動青島金融機構技術創新、產品創新、服務創新,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交易效率,鼓勵金融機構支持實體經濟、小微和“三農”發展、新舊動能轉換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激勵作用。
青島市金融創新獎評審工作,由青島市金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并組成評審小組獨立對申報項目和成果進行評審。
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獎項
1.項目創新獎。主要對在支持實體經濟、社會保障、重點經濟功能區建設、小微企業、“三農”發展、拓寬融資渠道、財富管理建設和維護金融穩定等方面進行產品和服務創新的予以獎勵。
2.研究創新獎。主要對在圍繞青島市金融業創新發展、財富管理中心建設等研究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予以獎勵。
創新貢獻獎的評審工作另行部署。
二、申報主體
1.由注冊在青島市的主體組織申報,不接受個人和外地機構申報。申報主體包括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財富管理特色機構、企業(集團)、高校、協會、學會和各類科研院所等。
2.同一申報主體,可同時申報不同獎項。
3.申報項目或成果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合作完成的,可以聯合申報,具體可由主要完成單位申報或由各合作方商定的其中一個單位申報。
4.申報主體近兩年內應無重大不良誠信記錄,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發生金融風險事件。
三、申報時間
1.申報材料受理時間為2018年5月2日—2018年6月15日(工作日),截止日后不再受理。
2.對確需調整或補充申報材料的,申報單位應于5個工作日內補正。逾期未補正或經補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提交評審小組參與評選。
四、申報要求
1.2018年青島市金融創新獎申報項目應符合《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辦發〔2015〕24號)和青島市金融辦、青島市財政局《關于印發〈促進青島市財富管理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的通知》(青金辦字〔2016〕151號)有關要求,創新項目和成果應產生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間,且創新性突出、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行業引領示范作用明顯、風險可防可控。
2.申報主體按要求如實填寫申報表(一式十五份)、說明及證明材料,紙質材料均需逐頁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3.請將申報材料電子版發至qdjrbghc@163.com(若材料涉密,請刻錄光盤報送),紙質版由專人負責報送至青島市金融工作辦公室(規劃發展處),地址:青島市香港中路17號(市政府3號辦公樓)1511房間。
信網全媒體記者 張孝鵬
[來源:信網 編輯:芃芃]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