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13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相關部門獲悉,青島豐裕養殖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經審查批準即生產的獸藥,違反了《獸藥管理條例》中的相關規定,被青島市農業委員會依法處以10000元罰款。信網曾致電青島豐裕養殖有限公司辦公室,其工作人員稱,當時該獸藥業務員上門推銷時留下了一些藥品,公司在給十只豬試用后將空瓶放在了藥庫,被青島市農業委員會工作人員例行檢查時查獲。
信網從青島市農業委員會了解到,青島豐裕養殖有限公司使用的上海諾達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商品名為“蹄疫康”、批準文號為獸藥字(2016)090165301的獸藥為假獸藥,系未按照國家關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
接到該信息后,青島市農業委員會于當日經請示批準立案調查。通過調查發現,青島豐裕養殖有限公司使用的商品名為“蹄疫康”的獸藥未經審查批準即生產。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第二款第(二)項的規定,該獸藥應被認定為假獸藥,青島豐裕養殖有限公司未按照國家有關獸藥安全使用規定使用獸藥的事實成立。2018年2月27日,根據《獸藥管理條例》第六十二條之規定,青島農業委員會依法對青島豐裕養殖有限公司使用假獸藥一事作出處罰決定:罰款10000元整。
信網為了解此事,曾致電青島豐裕養殖有限公司辦公室,對方工作人員表示,平時經常會有推銷獸藥的業務員上門宣傳,而被判定為假藥的“蹄疫康”就是當時業務員留下了一些給自己公司試用的,“當時他們說這種藥可以給豬預防口蹄疫,我們就給養殖場的十只豬試用了一下,但是沒有大范圍使用。最后發現沒有什么效果,后來就沒有購買,而用過的空瓶,也被放在了藥房。”該工作人員說。
也正是因此,青島市農業委員會在例行檢查時,發現了擺放在藥房的“蹄疫康”空瓶,經過查看,發現該獸藥為未經過審查批準即生產的假藥。“當時也是因為對這些業務員沒有防備心,就留下這個藥試用了一下,沒想到是假藥。”該工作人員說。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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