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13日訊 “買房的時候一層就比其他樓層貴,原因就是一層帶綠地。可現在交了房,物業又說綠地是全體業主所有,不讓我們裝修和改動。”近日,信網(熱線0532-80889431)接到康大風和麗景一層業主的反映,稱小區交付實際與開發商承諾的花園洋房不符,就連合同里約定的“綠地歸業主所有”的條款都不算數了。信網來到小區物業,工作人員稱小區綠地都是歸全體業主所有的,而且未解釋合同中規定的“所有”條款。
合同規定綠地歸業主所有
2017年10月底,康大風和麗景交付,業主們驗房后就可以拿到新鑰匙了。可是,部分一層業主卻發現,陽臺外的小院子有些不對勁。“院子歸一層業主所有,這是明確寫在合同里,買房時一層房價比其他樓層貴,可是從陽臺到院子卻沒有留門,必須得翻過護欄才行。”不僅如此,業主們還發現一層的房屋連同院子都比周圍的路面矮了一米左右,影響室內正常采光不說,還容易導致積水淌進院子。
在經過與開發商的溝通后,康大地產承諾會在后期加以改進和解決,業主們也就放心收房了。然而,讓業主們沒想到的是,小院剛開始裝修,又被開發商和物業叫停。“據說是有其他樓層的業主投訴,說我們未經允許改動公共區域的綠化。”
信網看到購房合同的第五條第九款明確規定“與房屋相鄰的規定區域內的綠地歸一層業主所有,具體面積以實際情況為準,按照物業管理和使用公約的有關規定使用和管理。”
康達物業:裝修已被叫停
3月11日下午,信網來到交房已經四個多月的康大風和麗景小區,以小區6號樓為例,南側用不到半米高的水泥臺隔出了四個小院子,院子與小區路面之間是一個土坡,不過院子比周圍的路面矮了一米左右,房屋安裝的落地窗與院子之間沒有出入口,也沒有預留臺階或者樓梯。
按照設計,住宅樓與小區路面之間會用綠植隔離開,但6號樓的南側卻只有一排稀松的植物,而且由于路面的高度差,一層住房直接被樹擋住了。“別的不說,這樣連起碼的安全都沒有辦法保證,為什么不讓我們自己裝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一層業主告訴信網,“現在什么都不讓業主動,開發商也不出面來說明實際情況,當初高價買一層真的是買錯了。”
信網聯系了風和麗景項目銷售經理,但對方表示項目交付后的管理由物業負責,讓信網直接找物業咨詢。康大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卻告訴信網,綠地都是小區的公共面積,對于合同中綠地歸一層業主所有的條款,工作人員沒有做出任何解釋。
“確實是有其他業主投訴一樓裝修院子的事,城管執法人員來看過之后給叫停了。”物業的工作人員說,雖然合同中規定綠地歸業主所有,但裝修是被執法部門叫停的,大家都必須遵守。
對于后期的樓前的綠地又將如何處理,物業工作人員則表示要向公司申請和匯報,“不過現在也不知道公司有什么打算。”
即便約定了所有權業主也不能隨意加蓋
12日下午,信網致電靈山衛街道城管中隊,工作人員證實前期確實叫停了康大風和麗景一層院落的裝修,“小區綠地歸全體業主所有,如果業主有其他主張,可以帶著合同到中隊來,雙方一起明確綠地的所有權。”城管中隊的工作人員表示,即使綠地歸業主所有,業主想要進行改造或者裝修也必須提前登記備案,“如果業主只是想加個護欄,可以先跟物業協商簽協議,然后到中隊備案;但如果是想在綠地上加蓋其他建筑,肯定是不行的。”
山東貝萊德律師事務所王磊律師認為,業主的主張要將購房合同和圖紙結合起來看,“一般情況下小區的綠地都是歸全體業主所有,但如果合同中另有規定,與圖紙上標注的情況也相吻合,就可以按照合同執行。”王磊律師說,如果開發商明知綠地歸全體業主所有,卻在合同中另外向一層業主承諾了綠地的所有權,一層業主則可以投訴開發商存在虛假宣傳的行為,并以此要求賠償。 信網全媒體首席記者 于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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