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2月29日訊 “8月28日,我們鰲山名苑小區物業貼出一張通知,要把以前的打卡路閘升級為藍牙路閘,通知我們去換車卡。”王女士說,“本來覺得藍牙路閘比普通路閘安全性高,換了還是挺好的,但是在通知里的另一條規定里寫明必須交停車費才可以換,一年1050元,”王女士說,不交停車費就只能辦理臨時卡,可以免費在小區停車兩小時,超過兩小時則按每小時4元收費,這樣的情況物業也沒提前告訴業主。
對于曹先生反映的情況,信網聯系了鰲山名苑小區物業,工作人員表示,為了保證小區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所以才升級了藍牙路閘,以便更好的管理小區內的車輛停放,至于不讓業主車輛進小區則是“出于對秩序的考慮”。
工作人員說,以前小區的車輛停放的很隨意,經常占用消防通道。“亂停車的現象非常嚴重,如果有意外發生,消防車和救護車都進不來。小區的道路本來就不寬,兩側全部都停滿了車。”
對于王女士所說的要想把車停進該小區必須交錢的說法,該工作人員也給出了解釋:“我們小區的道路不算寬,如果有車主把車停在了道路上,那么整條道路就不太符合消防通道的需求,所以我們才會收錢,以控制小區內停車的數量。”
信網聯系了青島市物業辦工作人員告訴信網,鰲山名苑小區物業沒有與業主商量,這樣的行為是錯誤的,物業必須先與業主商量,小區的公共車位可以向業主出租,但所得的收入不能算做物業公司的利潤,必須用到小區的維護上。
根據《青島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管理企業應提供物業管理區域內車輛行駛及停放秩序的管理服務。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停車場(庫),應當提供給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使用。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籌集,歸業主所有,專項用于物業保修期滿后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和大型設施設備的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信網全媒體記者 王娟
[編輯:光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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