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11月7日訊 市民張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2017年9月她在廣汽豐田青島瑞鉑開發區店全款購買了一輛價值83800元的2017款1.5L自魅版致享汽車,當時的銷售顧問向她承諾,公務員和教師買車可以享受2000元的補貼,但是至今承諾沒有兌現。對此,廣汽豐田青島瑞鉑開發區4S店工作人員表示,目前2000元補貼款已經由銷售人員發放給了張女士。
說好的返現沒影了
2017年9月,張女士購買了一輛價值83800元的2017款1.5L自魅版致享汽車。購車時,銷售顧問承諾公務員和教師買車可以享受2000元的補貼,三個月后由廠家返還,再由車主來4S店領取現金。9月29日,張女士向4S店提供了教師資格證書,并拿到了一張承諾返現2000元的收據。
可是一個月后,銷售顧問卻給張女士打來電話,說補貼優惠政策取消,2000元的返現也就沒有了,這讓張女士很氣憤。“這么大的品牌,優惠政策怎么可以說變就變。而且收據上已經寫清楚了,為什么又突然通知不返現了?”張女士認為4S店不講誠信,存在消費欺詐的行為。
4S店表示現在已經給予2000元補貼
為了給自己討個說法,張女士曾給廣州豐田總部打過電話,“總部說公務員和教師購車優惠補貼早在2017年1月1日就取消了,也就是說在我買車時根本沒有這個優惠,銷售顧問卻做出了虛假的承諾。”
對此,廣汽豐田青島瑞鉑開發區店的工作人員承認確有此事發生,但已經將2000元的補貼發放給了張女士。“公務員和教師2000元補貼確實在2017年1月1日就取消了,公司還特意開會進行了強調。但這位銷售顧問不熟悉工作流程,本著顧客至上的原則2000元補貼由銷售人員自行墊付。”
雙方應按照協議規定執行
青島鼎元律師事務所的單律師告訴信網,如果雙方在購車時簽訂了關于優惠返現的相關協議,那么就應該按照協議中的規定來執行。“像張女士遇到的這種情況,協議中已經明確寫明了享受2000元補貼,那么協議已經生效。廣汽豐田青島瑞鉑開發區4S店如果拒絕支付優惠返現,那么就違約了,張女士可以與廠家協商要求返現。如果協商不成,則張女士可以通過走法律途徑來解決。”單律師說。 信網全媒體見習記者 王娟
[編輯: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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