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8月7日訊 信網(0532-80889431)從青島市人社局了解到,日前,青島市下發《青島市人民政府關于發布2017年企業工資指導線的通知》(青政字〔2017〕56號),2017年工資指導線以2016年本企業平均工資為基數,基準線為平均工資增長9%,上線為平均工資增長13%,下線為平均工資增長4%。
“兩個文件”督促企業工資指導線落到實處
企業要按照《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省政府令第188號)、《關于同步推進企業工資指導線及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的意見》(青人社字〔2012〕79號)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企業工資指導線,做好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的制定、執行及備案工作。
在政府發布企業工資指導線后30日,制定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編制本年度薪酬預算。企業應通過工資指導線網上備案系統填報《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工資集體協議)表》,并及時將《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備案表》、2017年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及2016年工資指導線履行情況,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勞動關系版塊,報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備案情況。
工資確定需協商增長水平受職工監督
各企業應結合本單位管理水平、生產經營狀況、工會組織建設等因素,通過工資協商落實工資指導線。工資協商可采取簽訂專項工資集體協議、簽訂集體合同、簽訂行業性工資集體協議、簽訂區域性工資集體協議、職工(代表)大會決議及企業與職工直接協商約定工資等六種方式進行,確定企業內部分配關系、崗位工資標準、勞動定額標準和計件單價等職工關心的問題。
企業應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增長水平,發放職工工資,主動接受企業工會及職工對執行情況的監督。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不能按照實施方案安排職工工資增長的,應事先征求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的意見,經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審議通過并向全體職工公示后執行。一旦生產經營狀況好轉,應安排職工工資合理增長。
未落實工資指導線企業將接受處罰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嚴格審核企業填報的《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表》中的2016年工資總額與企業在勞動工資網上備案系統工資導(錄)入模塊中導入的2016年工資總額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不予備案。企業貫徹執行工資指導線情況將納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監察年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將認真檢查企業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備案(工資集體協議)等各個環節的執行情況,對落實工資指導線實施方案(工資集體協議)逾期未備案的企業,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依據《山東省企業工資支付規定》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信網全媒體記者 杜杲燃 通訊員 張強
[編輯:可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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