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3月20日訊 “我2006年在浮新小區買套房子,2007年12月29日入住,2008年1月1日凌晨,因為暖氣管脫開導致家里全部被淹,從此之后,每年供熱期不是供熱不達標,就是供熱管道破裂漏水,造成的財產損失,至今沒給我賠償。”市民李先生告訴信網(0532-80889431),2015年,為浮新小區供熱的公司由青島紳田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紳田能源)轉換為青島金澤熱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金澤熱力),關于賠償問題,雙方互相推脫。金澤熱力方面稱,通過查詢用戶供暖記錄,發現自2015年公司接手浮新小區的供熱以后,李先生家就一直處于停暖狀態,并沒有發現漏水的情況。
暖氣管道漏水惹人煩
2008年1月1日凌晨,李先生被一陣水流聲驚醒,起床一看,兩個次臥室的暖氣管道出現脫落,家里剛鋪的木地板被水浸泡后損壞。在與該小區開發商協商后,開發商對李先生進行賠償,并對漏水供熱管道進行更換。
令李先生沒有想到的是,在接下來的幾年中,每到供熱季,不是供暖不達標就是管道脫落漏水,讓李先生頭疼不已。“負責為我們小區供熱的紳田能源的工作人員多次免費維修更換,但是依然有漏水情況出現。如果這些管子的質量足夠好,又怎么可能發生這些情況?”李先生說,自2015年開始,為浮新小區供熱的公司由紳田能源轉換為金澤熱力,但情況依然沒有改變。
(張先生家2015年暖氣管道漏水時的情況)
2015年供熱季某一天的晚上十點鐘,李先生家書房位置的暖氣管道再次發生管道脫落導致漏水情況。“我第一時間撥打金澤熱力的電話,要求他們維修,但是直到接近凌晨一點才有工作人員來,當時地板還有墻面都有一定程度的損壞,金澤熱力搶修不及時導致財產遭受損失。”李先生要求賠償,但是遭到拒絕。“金澤熱力說是紳田能源的責任,但是紳田能源又說現在不是自己負責,雙方就這樣互相推脫。”
金澤熱力:李先生家早已停止供暖
金澤熱力的相關工作人員董先生告訴信網,由于供暖質量以及其他問題,金澤熱力于2015年接替紳田能源為浮新小區供暖,通過查詢供暖記錄發現,自公司接手該區域供暖時,李先生家就一直處于停暖狀態,所以暖氣管道中根本就不會有水,更不會漏水。
“即使是停暖的狀態下,李先生依然經常給我們打電話說他家漏水了,我們知道不可能有水,但接到電話后還是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然而公司的工作人員并沒有發現有漏水的情況,也沒有為他更換過管道,這個都是有維修記錄的。”董先生說,之前暖氣管道漏水對李先生家造成的損失,那是紳田能源的問題,跟自己公司并沒有關系。
對于董先生所說的情況,李先生予以了否認,“我家是2016年停的暖,2015年還在供暖,漏水時,是金澤熱力的兩個工作人員上門維修的,我還讓一個萬姓工作人員把我的這個問題跟他們領導反映一下,我都是有物證、音頻證據的。”
根據李先生提供的2016年與金澤熱力相關工作人員的通話錄音,信網聽到,李先生曾向金澤熱力的工作人員表示,2015年自己家書房暖氣管道再次脫落時,金澤熱力是派人維修過的,暖氣管道是供熱狀態并且有水,可以證明自己家當時是供暖的,而接電話的金澤熱力工作人員對此則沒有進行否認。
信網曾多次致電紳田能源了解情況,但是其電話始終處于無人接聽狀態。
可與供熱公司協商解決
信網了解到,根據《青島市供熱條例》的規定,供熱設施的保修期一般為兩個采暖期。在保修期內,供熱設施發生質量問題的,用戶可要求開發商進行維修。當出供熱設施的保修期以后,從熱源(廠、站)起,至單位用戶規劃紅線、至居民用戶用熱計量裝置(含用熱計量裝置)或者入戶端口的供熱經營設施的維修、養護、更新責任,由供熱單位承擔。單位用戶規劃紅線以內、居民用戶用熱計量裝置或者入戶端口以內供熱設施的養護、維修、更新責任,由用戶承擔。
山東首辰律師事務所的吳芝容律師告訴信網,如果李先生認為是供熱公司更換的暖氣管道質量不佳對自己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首先可以搜集證據,來證明是供熱公司所為,然后與其進行協商解決此事,協商不成,也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信網全媒體記者 岳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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