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9月14日訊 “追尾、事故、索賠……”王女士的學車經歷可算是波折不斷。近日,市民王女士向信網(0532-80889431)反映,自己科目三看考場時,因自己和隨車教練一時疏忽,不小心追尾了前車,萬幸的是未造成人員傷亡及車輛損壞。而事后第二天教練卻私下向她表示修車費用為1000元,由兩人共同分擔,并告知其不要聲張,將錢交予他即可。對高額的修車費感到奇怪的王女士向駕校進行了核實,最后得知修車費用為100元,根本并非1000元。對此,青島興達駕校的負責人表示,該教練已被辭退,今后將加強管理。
考場練習不慎追尾 表面無損傷修車費卻高達1000元
8月24日,科目三考試的前一天,王女士與其他兩名同學在一名魏姓教練帶領下來到惜福鎮練車。王女士稱,科三考場路線有個右轉掉頭的項目,車輛多時會在路口等待,所以她和前車到達這個地方時,同時踩剎車等待。
“隨車魏教練突然說要給我調安全帶,說我系的不符合規定,我一分神就沒踩緊剎車,而魏教練也沒踩,車子碰到前車。事故發生后,兩車的隨車教練以及現場工作人員經過觀察稱前車外表無損壞,讓我們先練車,第二天教練再來一趟,一起拆開看看車里有無損壞。”
第二天,考試完畢的王女士被魏教練單獨叫下車,“他說因昨天的事故,前車零件有損壞,維修費用為3300元。不過他塞紅包搞定了這事,所以一共才花了1000元,而這筆錢他和我對半分,讓我微信將錢轉給他。”
王女士對此感到非常奇怪。“撞擊時速度非常慢,而且撞擊后前車外觀基本沒有損傷,既然外觀都沒有損傷,車內的零件怎么會壞呢?”出于謹慎,王女士并沒有立即將錢轉給教練。
駕校:涉事教練已被開除
回家后,在經過與男友的討論,她決定告知青島興達駕校,而讓她意想不到的是,駕校一番調查后,她才得知其實追尾只賠償了100元,而教練竟跟她要了500元。
為了核實此事,信網聯系了青島興達駕校的負責人魏先生,他表示該教練目前已被駕校辭退。
魏先生表示,“追尾事件發生后,教練并沒有上報學校此事。直到學員聯系我們后,我們才知道。在了解了事情的情況后,我們認為教練有責任,這個錢應由教練全權負責。所以在經過學員舉報后,我們就把這個教練辭退了,并處罰了他900元。”
駕校學員培訓期間教練員承擔事故責任
那么學員在駕駛培訓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到底責任該怎么劃分?青島市駕培處的王科長向信網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但如果是在考場練習或考試時使用考試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則由公安機關進行責任劃分認定,由公安機關負責。反之如是在駕校、教練員隨車指導的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則由駕校及教練員承擔責任。” 信網全媒體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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