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客付款憑證
信網1月6日訊 2014年11月29日,青島市民李女士在青島海情大酒店舉行婚禮,原定20桌酒席,但最后退了兩桌,兩桌酒席加上一萬元的押金,酒店應退還給她16760元。青島海情大酒店的田經理告訴信網,11月30日之前,會派律師與當初經辦人薛先生核實情況,如情況屬實,將退還給顧客相關的費用。(詳見《海情大酒店辦婚宴押金1年沒退 經辦人員被拘留》)目前,期限已過兩個月,海情大酒店卻還未歸還婚禮押金,稱因無法核實,希望李女士走法律途徑。
顧客婚宴押金拖一年多未退
據當事人李女士介紹,2016年1月5日,李女士再次來到了海情大酒店討要婚宴押金,但負責人卻一改之前所承諾的說法,拒絕退押金婚宴的費用。
“之前田經理告訴我會派律師去見薛先生,讓我們協助他們報案,做完口供就可以先行將押金墊付給我們,但現在我們該配合的都配合了,酒店卻反悔了。”
“現在酒店就說要等待法院的判決書出來,但是至于判決書里有沒有我們這一筆費用,酒店也不清楚,我覺得酒店就是不想歸還這筆錢了。”李女士稱。
李女士認為薛先生是海清大酒店的員工,因此酒店應該代薛先生退還這16700元錢。“員工是他們酒店的,發票單據也是海情大酒店開的,并且我們已經給酒店提供了這些單據,而且他們也承認了這員工就是他們酒店的,因此應該退還這16700元錢。”
酒店:等待判決書或走自訴程序
對此,青島海情大酒店的田經理表示,作為酒店他們也一直想盡快幫李女士解決此事,并不是不想歸還錢,只是因無法核實,而酒店的資金支出都是要有依據的,不能平白無故就拿錢出來,而只聽李女士一面之詞我們也沒法確定事情真偽。但這名員工確實屬于酒店工作人員,酒店也應承擔責任。
“雖然我們已從財務找到了李女士的押金單,李女士也提供了相關單據資料,但是這個錢是誰拿的,到底有沒有退回給李女士,酒店不清楚。我們現在也見不到被拘留員工,只能等待法院的判決書出來,看看判決書里是否有李女士這筆錢,如有我們會先行墊付這筆錢給李女士。如果沒有,只能去派出所立案,但目前因李女士的金錢額度未達到5萬元不能立案,所以顧客只能走自訴程序,我們會給予配合,也希望李女士現在就可以一邊走自訴程序一邊等待法院判決,減緩等待時間,早日了解此事。”
律師:當事人可以起訴酒店
隨后,信網針對此事咨詢了青島元鼎律師事務所的單正國律師,“對于當事人的情況,首先先要確定這名員工是否為海情大酒店的員工,如屬實,我建議她可以聘請律師起訴酒店,并由律師出面申請向公安部門進行閱卷和查看筆錄核實情況,一旦核實就可以向有關責任人或公司提出返還剩余的錢,如果當事人與海情大酒店有簽訂合約,當事人就可以根據合約向海情大酒店提出償還。但具體情況還需要根據案情來決定。” 信媒體記者 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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