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電動車“新國標”實施首日探訪:有門店宣稱仍可“調速”
海報新聞記者 儀首歌 金立紅 文露漪 田陽 報道
11月1日,《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正式實施,“新國標”沿用了2018年提出的電動自行車設計速度最高25km/h的規定,并強調不符合強制性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一律不得生產、銷售或者提供。
“新國標”實施首日情況如何?11月1日-2日,海報新聞記者兵分三路,在濟南、成都、武漢三地探訪發現,多家門店仍宣稱可以“解限速”。
“時速40km”“時速50km”“時速80km到100km,冬天稍微慢一點”……11月1日,在濟南市歷下區,多家品牌電動車門店經營者向記者介紹了店內“解限速”后的電動車車速之快。
“時速能到50km,最快的能達到70km/h,在我店里就能掛牌。”濟南一家門店經營者這樣告訴記者。按照“新國標”的要求,不符合標準的電動車自行車理應無法掛牌上路,而記者以消費者身份向多家電動車門店經營者咨詢店內車輛時速時,對方均表示其門店是“帶牌銷售網點”,“店里的車都已經掛好牌了,買的時候過戶給你就行,這都不是你需要考慮的問題”。此前報道顯示,自2020年9月18日開始,濟南啟動了電動自行車“帶牌銷售”試點工作,不少電動自行車銷售點獲得“帶牌銷售”授權,提供購車、掛牌一條龍服務,但毫無疑問地,有經營者借此進行了違規操作。
位于濟南歷下區的一家品牌電動車門店經營者則告訴記者,由于“新國標”實施,近期可以“解限速”的電動車銷量有所上漲:“新規實施以后,跑得快的電動車只會漲錢不會降價。”此外,她隱晦地表示,新規剛實施以后,新生產的電動車其速度會跑得慢。
11月2日,在武漢市車城大道附近,這里的多位電動車店老板均表示,店內現在賣的電動車都是符合新國標標準的新車。但他們同時也表示,如果顧客需要,他們可以代為“調速”,調速后車輛時速能達到35公里,且不會被交警查到遭罰款。其中一位老板告訴記者,早在今年八九月份,趁著新國標還未實施,他們就借著開學季開展促銷,賣出了一些非新國標的車輛。
而在成都,記者走訪了幾家電動車專賣店,一商家向記者表示,目前該店內不合規的電動車已全部發還廠家進行處理。另一專賣店經營者告訴記者,目前在售的電動車均無法上綠牌,此前生產的電動車仍在銷售。“標準時速25公里,都是可以解碼的,最高可以跑到40km/h,只是不能上綠牌,如果你不在三環內騎行,問題不大。”記者提出不合規車輛不能售賣的疑問后,該經營者反問:“此前生產的電動車不可能全部銷毀,廠家又不會回收,店家的損失誰來承擔?”
在上述三個城市,記者注意到,有多家電動自行車專賣店同時在銷售電動摩托車。店員表示,“多數人覺得符合新規的電動車時速慢,所以更想買電摩,這也是充電就可以,只不過需要考取摩托車駕駛證。”
[來源:海報新聞 編輯:孫寶震]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