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東企業研發再獲政策利好!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
我省修訂印發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辦法
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
近日,省科技廳、省財政廳修訂印發《山東省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實施辦法》。依據《辦法》,山東省境內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年研發投入達到100萬元以上且較上年度有所增長,符合《辦法》規定條件的,省財政將按一定比例對其研發投入給予后補助資金。享受該補助的企業,需在當年度匯算清繳結束前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同時,企業年度銷售收入超過2億元的,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須達到4%以上;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下企業,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須達到6%以上。企業需無違法違規記錄,具備良好科研誠信狀況,不存在“綠色門檻”制度不予支持情形。
根據《辦法》,對企業的補助金額四舍五入保留到萬元,不足1萬元的不予補助,單個企業年度最高補助500萬元。對年銷售收入超過2億元的企業,對其上年度研發投入的增量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對年銷售收入2億元以下企業,對其上年度的研發投入,按一定比例給予補助。補助比例最高不超過5%,集成電路領域企業除外,按10%比例給予補助。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小微企業,給予最低10萬元補助,支持其開展研發活動。同一企業符合多項補助標準的,按照“就高、不重復”原則予以補助。
省科技廳將在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清繳完成后,發布企業研發財政補助資金申報通知,企業遵循自愿原則進行申報。經審核公示后,補助資金直接撥付至企業。省科技廳、省財政廳適時組織或委托第三方對政策實施、資金落實、資金使用等情況開展績效評價,作為后續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據。
(大眾新聞·大眾日報記者 王亞楠 通訊員 荊培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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