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托得上”“托得好”“托得起”!山東支持幼兒園開設托班“應招盡招”2-3歲幼兒
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事關嬰幼兒健康成長,事關千家萬戶。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支持幼兒園開設托班的若干措施(試行)》(下稱《若干措施》)。2月12日,省政府新聞辦舉行“抓改革創新 促高質量發展”主題系列新聞發布會第二場,邀請省教育廳有關負責同志等介紹山東創新普惠育幼服務體系,推動生育友好型社會建設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如何“托得上”
省教育廳總督學王志剛介紹,“十四五”以來,全省新建改擴建幼兒園1339所、新增學位32萬個。截至2024年底,全省幼兒園總數達1.97萬所,在園幼兒254萬人,幼兒園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5%,低價優質的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94%,公辦幼兒園在園幼兒占比達60%以上。特別是農村地區,推行農村幼兒園鎮村一體化改革,92%的鄉鎮幼兒園實現“鎮村一體化”管理,有力提高農村幼兒園的質量和水平。
據介紹,目前普惠托育服務包括獨立的托育機構、幼兒園托班、社區嵌入式托育、用人單位辦托、家庭托育點等多種模式,幼兒園開設托班是普惠托育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幼兒園開設托班,如何“托得上”?王志剛說,我省將合理規劃托位供給,要求滿足3-6歲適齡幼兒入園需求,仍有空余單獨活動用房的幼兒園,堅持“應招盡招”的原則招收2-3歲幼兒入園,明確幼兒園在承擔托育服務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擴容托幼融合“增托位”,要求新建居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和建設要統籌考慮托育需求,爭取到2025年底,能夠提供托位10萬個左右。
此次,我省還優化幼兒園開設托班登記備案程序。幼兒園設立屬于行政許可制,托育服務設立屬于登記備案制。《若干措施》公布前,幼兒園如開設托班提供托育服務,需要根據幼兒園類型到不同管理部門變更業務范圍等行政許可事項,并逐一到衛生健康部門備案。為讓開設托班幼兒園“少跑路”,我省要求對不同類型幼兒園營業范圍變更和托育信息備案,由逐園單一申請調整為教育部門統一匯總、統一申請,相應部門集中辦理。
確保“托得好”
省教育廳二級巡視員李文生表示,2-3歲的孩子身體發育水平較低,對外界環境的適應能力不強,需要更精心細致的專業照護,這對托班保教人員來說是一個挑戰。首先,我省將嚴控托班班額。目前幼兒園小中大班班額一般是25人、30人和35人。省教育廳要求幼兒園開設的托班一般人數應不超過20人。
配齊配強保教人員是關鍵。目前,山東幼兒園教職工與幼兒比是1:6-8。《若干措施》將托班幼兒數量納入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編制核定、崗位設置基數,并對托育人才培養進行職前職后一體化考慮,從學歷教育、專業培訓、教科研三個方面系統規劃托育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為建立專業化、規范化的托育機構,我省《托育機構設置標準(試行)》明確要求,保育人員與嬰幼兒的配備標準為:乳兒班為1:3,托小班為1:5 ,托大班為1:7。而《托育機構保育指導大綱(試行)》從營養與喂養、睡眠、生活與衛生習慣、動作、語言、認知、情感與社會性等七個方面提出明確目標和要求。
同時,強化家園共育。充分發揮幼兒園家委會作用,鼓勵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可探索開展家長輪值陪護照料機制,一定程度協助托班教師開展照護工作。
更須“托得起”
省財政廳二級巡視員王魯剛表示,我省將健全經費保障機制,堅持“財政支持一部分、稅費減免一部分、單位分擔一部分”原則,確保“托得起”。一方面,立足“保基本”,《若干措施》明確將普惠性幼兒園招收的托班幼兒一并納入學前教育生均經費保障范圍。同時,各級政府對普惠性托育機構安排建設補貼的,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普惠性幼兒園托班也一并安排;對普惠性托育機構安排生均運行經費的,對普惠性幼兒園托班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則落實補助政策。
同時,突出惠民利民“減負擔”。實施稅費減免,對幼兒園包括民辦幼兒園開設托班在收費標準以內收取的保育費、教育費,都進行免征增值稅;創新托育費用單位分擔機制,《若干措施》規定,單位職工子女入托時,托育費可以按一定比例進行報銷。具體來說,報銷的標準最高可達幼兒園報銷比例的2倍。例如,某地對幼兒園保教費的報銷比例為30%,則托育費最高可報銷60%。
對收費項目進行規范。省發改委二級巡視員王艷莉表示,所有普惠性幼兒園開設的托班將按普惠性價格收費。對全省托育機構實施統一收費項目管理,收費項目包括保育費、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其中服務性收費項目包括伙食費、車輛接送服務費和延時托管服務費,代收費項目包括床上用品費、居民基本醫療保障費和兒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各托育機構不得擅自設立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
(大眾新聞記者 王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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