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網2月8日訊 物業管理與居民生活息息相關,其服務質量直接影響著市民的獲得感、幸福感與安全感。近日,在青島市兩會期間,青島市政協常委、致公黨青島市委會副主委、山東萬橋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勇提出建立物業管理巡查通報制度的提案,助力提升島城居民生活品質。
李勇表示,物業管理僅靠居民自治難以有效解決現存問題,加強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監管刻不容緩。為此,他提出一系列具體且極具操作性的建議。
在明確巡查主體與職責方面,李勇建議由當地物業行政主管部門牽頭,組建巡查小組,由巡查小組負責定期或隨機巡查并及時解決物業管理領域存在的問題。
其次,李勇建議要明確巡查內容、標準與范圍。制定詳盡的巡查內容清單,大到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設施設備運行狀況,小到環境衛生與綠化維護、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投訴處理效率等,都涵蓋其中。同時,為每項內容設定量化考核標準,讓巡查工作有章可循。巡查范圍將全面覆蓋轄區內所有物業管理區域。
此外,在巡查頻率與方式上,采取定期巡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模式。每年至少進行兩次定期巡查,不定期抽查則根據實際情況靈活開展。巡查方式豐富多樣,包括現場查看、查閱資料以及走訪業主。現場查看時,對發現的問題拍照記錄;查閱物業企業工作臺賬、維修記錄等資料,掌握日常管理情況;走訪業主,廣泛收集他們對物業服務的意見和建議。
而在提案中,李勇表示建立通報機制也是關鍵一環。巡查結束后,巡查小組需及時整理結果,形成書面報告并公開通報。通報內容包括物業項目名稱、存在問題、整改要求及期限等,通過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官網、社區公告欄等平臺公示,并送達相關物業企業。對于問題嚴重的物業項目,還將借助媒體曝光,強化社會監督。
李勇建議為確保整改落實,物業企業在收到通報后,需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并提交報告。巡查小組會跟蹤復查,對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企業依法依規處罰,如通報批評、降低資質等級等,并將不良行為記入信用檔案。同時,建立反饋與溝通渠道。完善青島物業管理公眾服務公眾號功能,增設物業企業服務信息、投訴處理進度查詢板塊。定期組織物業企業、業主代表和相關部門參加溝通協調會,解決共性問題與矛盾糾紛,推動物業管理服務水平整體提升。(顧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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