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快遞放驛站還是送上門,消費者說了算!快遞新規3月1日起施行
快遞放驛站還是送上門,消費者說了算
快遞新規3月1日起施行 未經用戶同意將快遞放驛站最高罰3萬元
據國家郵政局統計數據,2023年全國快遞業務累計完成1320.7億件,相當于平均每人一年收發90多件快遞。快遞已經成為與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民生事。疫情影響疊加快遞量猛增,快遞柜和快遞驛站如雨后春筍般快速涌現,下班回家首先去拿快遞成為不少市民的日常,但隨之而來的是快遞末端“能不能配送上門”的爭議話題長期熱度不減。快遞柜和驛站設立的初衷無論是為了使生活更便捷還是降低快遞公司人力成本,目前它已經是消費者和快遞公司的沖突點。將于3月1日起施行的《快遞市場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規定未經同意將快件投遞到快遞柜、未經同意代收快件最高罰3萬元。新規將給快遞末端配送帶來什么樣的影響?記者展開采訪。
爭議
方便了消費者還是快遞員?
兩周前畢女士網購了一件南紅吊墜,貨到青島恰逢大雪天氣,一連多天顯示正在派送,春節假期過后工作繁忙,畢女士便忘了這個快遞。27日中午,吃飯間隙她翻看物流信息時,看到“快遞由‘快遞柜旁邊’簽收”,畢女士扔下筷子就往快遞柜方向跑去。“這都快2天了,我怕快遞丟了。” 畢女士告訴記者,她在快遞柜旁邊一堆快遞里翻找出了包裹。“這兩天忙得沒關注快遞物流信息,沒想到快遞小哥這么‘簡單粗暴’。若是快遞丟了,價值幾千元的東西索賠又是一堆煩心事。”
徐女士網購較多,幾乎每天都要去小區的媽媽驛站取件。她對快遞驛站喜憂參半,“平時上班家里沒人,快遞與其放家門口,不如放驛站省心。但是,如果網購的是比較重的‘大件’,自己搬不動,那就麻煩了。如果購買的是生鮮食品,一旦當天忘記取件,容易變質壞掉。”徐女士表示,她所在小區的媽媽驛站之前可以在菜鳥App設置送貨上門,但是春節前突然這個設置被取消了。“想送就送,不想就不送,太兒戲了。”
快遞員小王表示:“這兩年快遞業務量激增,快遞柜和代收點讓派件效率提高很多。我們在站點把快遞分揀好送到驛站,剩下的工作便由驛站完成。如果新政不打折扣施行,那派件效率必然降低,自己負責的派件區域也會萎縮,收入降低,送快遞還不如送外賣。”
快遞末端配送,已經成了快遞公司、快遞驛站和消費者三方爭論的環節,快遞驛站和快遞柜設置的初衷無論是為了便捷市民生活還是降低快遞末端人力成本,其使用規則已亟需規范。
新規
快遞擅自投驛站最高罰3萬元
《辦法》自3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未經用戶同意,不得代為確認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將快件投遞到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快遞末端服務設施。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報批評,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一)未經用戶同意代為確認收到快件的;(二)未經用戶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遞服務站等方式投遞快件的;(三)拋扔快件、踩踏快件的。
上述條款直接為市民“苦快遞驛站久矣”開出藥方。如果快遞員沒有征得用戶同意就把快件投到智能箱,快遞驛站沒有經過用戶同意代為簽收快遞,這將被認定為違規行為。這也從國家法律法規層面明確快遞公司和快遞員“以工作量大無法具體通知到每個收件人、打電話收件人不接聽影響派件效率”等理由作為擋箭牌已經“過時”了。
快遞末端配送服務標準其實早有立法明確規定。在2018年的《快遞暫行條例》就已規定,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將快件投遞到約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當面驗收。2019年審議通過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規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當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應當按照快遞服務合同約定的名址提供投遞服務。
不得不承認,末端配送成本高,一直以來是困擾快遞企業的難題,快遞柜、代收驛站的出現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這個問題。快遞柜延伸業務已經不限于收發快遞,還可以計時收費暫存物品,這是對不方便當面交收物品情況的精準服務。部分快遞代收驛站借人流量也由單純收發快遞演變為小型商超,甚至商品擺放面積大于快遞貨架面積,并組織社區團購,多渠道將流量變現。快遞公司追求利潤是合理的,但是作為服務行業最終還要是把“消費者滿意”作為經營準則之一。在消費者有明確送貨上門需求而快遞公司、代收驛站還沿用之前方式“簡單粗暴”應對消費者訴求,迎來的終將是死胡同。
觀察
快遞新政落地成效能有幾何?
從事快遞行業的王先生告訴記者:“《快遞市場管理辦法》既是在回應消費者訴求,也是在整頓快遞市場亂象。網商直播經常有1元包郵的商品,銷量幾千甚至上萬單,暫不提商品價值,快遞費都不夠。有商家愿意賠錢賺吆喝,有的快遞公司采取低價傾銷方式搶占市場。”據央視報道,早在2021年極兔快遞在義烏的發貨價格一度低至0.8元,而大部分的價格也僅1.2元—1.3元一單。在快遞公司打價格戰、商家包郵的營銷策略下,不正常的低價必然帶來末端派送服務嚴重縮水。
韻達快遞小哥表示:“現在同城快遞發一單6元,快遞員派送費1元,如果投快遞柜費用0.25元-0.4元,送驛站至少0.5元。我們一單掙0.5元,想每個快遞給收貨人打電話、配送上門,有點難實現。”
嶗山區一位媽媽驛站負責人表示:“快遞新政我們不了解,但是派件時給收貨人打電話一直如此。只要收貨人是新客戶,我們必須也必然會打派送和代簽收電話。”記者理解為,只要消費者第一次允許快遞員將快件放到快遞驛站,那就默認為以后每一次都同意將快件放到快遞驛站。
中通快遞香港中路一處網點工作人員談到快遞新政時表示:“網點一直要求快遞員派件時要給收貨人打電話,但是具體到每個快遞員執行情況則‘因人而異’。”3月1日起,只要收貨人不備注,快遞都將送貨上門,至于由此產生的成本是否會提高快遞價格和每單派送費用,該工作人員表示,“尚未接到總部通知。”
記者撥打中通快遞和韻達快遞客服電話咨詢,快遞員派送前是否必須電話聯系收貨人、快遞員是否應該上門派送等問題,均得到肯定的回答。然而實際情況卻并非如此。部分快遞公司并沒有完全執行2018年的《快遞暫行條例》和2019年的《智能快件箱寄遞服務管理辦法》。快遞新政已經亮明處罰條款,快遞公司是否將有實質性改變?我們拭目以待。(觀海新聞/青島晚報/掌上青島記者 陳小川)
[來源:觀海新聞 編輯:陸云琦]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