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路邊“霸位”車怎么治?
“家門口的道路泊位長年累月停放著幾輛破舊汽車,玻璃上貼滿了車輛回收廣告。”“單位門口的免費泊位被幾輛車占了幾個月,都循環不起來。”近日,有市民反映,不少免費的路內泊位被“僵尸車”、閑置車長期霸占,影響了正常的停車秩序。
路內泊位是城市停車供給體系的有效補充,對規范停車秩序、緩解停車難題起著重要作用。近年來,有關部門結合道路交通狀況和停車需求施劃了不少免費路內泊位,但一些免費泊位被閑置汽車長期占用,影響泊位周轉率。對這種現象有什么治理良策?記者展開了調查。
現場
閑置汽車占位
泊位周轉受阻
閑置汽車長期占用停車泊位是市民反映的熱點問題。今年7月以來,市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黨報熱線82863300、觀海新聞客戶端“直通12345”平臺收到相關投訴約500條,其中近半數涉及免費路內泊位。
市北區浮山后二小區是一個建成20多年的開放式小區,小區內的多條市政道路都設有免費路內泊位。12月中旬,記者在該小區看到,不少免費路內泊位被閑置汽車占據。在富源一路(富源路小學東南門北側區域),一輛粉紅色的駕校車輛停在免費泊位上,車身落滿灰塵,車內座位上堆有雜物,副駕駛一側的玻璃上貼著“高價收車”的貼紙。在富環路(臨近合肥路一側)100多米長的路段上停著6輛車身破舊的閑置汽車,既有SUV、面包車,也有皮卡和貨車,部分車輛的座位上堆放了雜物。此外,還有多輛汽車罩有車衣。
李先生是浮山后二小區的老住戶。據他觀察,該小區長期停在免費路內泊位的汽車過百輛,其中有的汽車停放時間超過一年,有的停放時間有兩三個月。“浮山后二小區建成時間較早,配建停車位少,很多居民都把車停在路內泊位上。閑置汽車占位加劇了車位緊張狀況,鄰居們的意見很大。因為一位難求,一些原來開車出行的鄰居也不再開車,而是將車長期停放在路內泊位中。”李先生說,為了提高車位周轉率,他曾通過多種途徑反映閑置汽車占車位問題,卻沒有效果。“交警部門反饋說,這些閑置汽車沒有達到強制報廢標準,他們無權清理。”
市民徐女士經常開車到西海岸新區牧馬山路辦事,她告訴記者,牧馬山路的免費路內泊位常被閑置汽車占據,有正常停車需求的車輛無處可停。“這些閑置汽車一停就是幾個月,有的車還罩著車衣。我向交警部門投訴也沒什么用,很多車開出去一兩天回來又長期停放。”徐女士說。
探因
算不上“違法行為”
交警也拿它們沒轍
市民發現閑置汽車占用免費路內泊位的情況后,往往會向公安交警部門投訴。不過,對于交警部門而言,對此類問題的處理并不像投訴人想得那么簡單。
交警市北大隊的一位民警介紹,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應當強制報廢。在執法過程中,如果占位汽車屬于應當強制報廢的車輛,交警部門會要求車主將汽車駛離。對無法確認車主、聯系不上車主,或車主拒不駛離的,交警部門會對車輛實施依法拖曳。
“根據我們調查,市民反映的很多長期占位汽車不屬于‘僵尸車’、廢棄車。盡管這些車輛滿身灰塵,長期占用道路、居民樓院等公共區域,有棄用特征,但并不滿足‘連續3個周期未年審’的條件,不是應當強制報廢的車輛。”該工作人員說,根據《青島市停車場條例》,非強制報廢車輛在免費路內泊位里長期停放不屬于違法行為,交警部門無法強制要求車輛駛離。對于市民反映強烈的長期占位車輛,交警部門會給車主打電話溝通,建議車主將汽車駛離。大部分車主能聽從建議讓出泊位,但也有部分車主以“人在外地”等原因,拒絕移動汽車。
即便車主聽從民警建議駕車駛離泊位也不代表長期占用免費泊位的問題能夠徹底解決。采訪中,多名街道工作人員說,閑置車長期占用免費路內泊位的高發地段多是停車資源緊張的區域,閑置汽車駛離這個泊位后,往往會到另一個免費路內泊位或無名路、開放式樓院長時間停放,又會引發新的投訴。“為了處理這些問題,街道和公安交警等部門沒少想辦法,結果卻不盡如人意”。
建議
限制停車時長
制約“霸位”車輛
停車設施建設管理事關城市交通運行。多位受訪人士認為,閑置汽車長期占用免費路內泊位降低了泊位周轉效率,影響了正常的停車秩序,建議發揮價格杠桿作用,通過地方立法限制免費路內泊位停車時長,加快停車設施建設,多措并舉治理此類問題。
“市政道路上的公共泊位只有循環起來才能發揮最大作用,如果泊位都被閑置汽車占用了,有車的人不敢開車,開車的人無處停車,就會形成雙輸局面。”市民李先生建議對免費路內泊位實施浮動價格管理,當同一車輛連續占用同一泊位7天以上時,泊位由免費轉為收費,以此促進泊位周轉。如果車主拖欠停車費累積到一定數額,相關部門可以依法追討。
松立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技術研究院院長王永認為,要用好數字化手段提高免費路內泊位的周轉率,發揮“全市一個停車場”平臺作用,對路內泊位實施精細化管理。“青島應該進一步擴大‘全市一個停車場’平臺覆蓋面,接入更多路內泊位,精確掌握泊位周轉情況。青島可借鑒外地經驗,通過立法授權,允許相關部門對長時間占用免費路內泊位的汽車進行處罰。”王永說。
據了解,目前,國內已有多個城市通過條例,限制汽車在免費公共泊位的停放時長。2022年8月實施的《柳州市機動車停車條例》明確要求,在同一免費道路停車泊位上車輛持續停放時間超過48小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對其處150元罰款。《溫州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規定,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公共免費泊位持續停車超過30日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駛離,拒不駛離,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并將車輛拖至指定地點。
破解閑置汽車長期占用免費路內泊位問題,既要堵,也要疏。市政協委員、城運控股集團紀委副書記劉藝建議,加快停車設施建設,增加停車泊位供給,緩解停車難題。“當前,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設三年攻堅行動正在如火如荼地推進,很多片區都存在已被征收但尚未利用的老樓,它們單體占地面積不大,屬于零星地塊,無法大規模開發利用,可以改建成立體停車設施或臨時停車場。”劉藝說,除了房屋征收用地,一些公園綠地也可以建設地下停車設施,地下停車、地上建公園,一舉兩得。
[來源:青島日報 編輯:戴慧慧]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