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霧 車牌為套牌,查61家租車行再獲線索
專案組調取車輛信息發現,魯B2W2××車系一輛白色別克HRV小型二廂商務車,車主戚某,住黃島開發區一小區。經調取即墨城區主要路段監控錄像,辦案民警發現2008年12月25日上午8時50分,一輛黑色豐田花冠轎車,掛魯B2W2××車牌,從城陽方向駛入即墨市區,當日再未發現魯B2W2××車牌出入即墨市區。專案組決定重點圍繞該涉案車輛展開偵查:一是赴黃島對掛有魯B2W2××車牌轎車車主進行調查;二是對全市的黑色豐田花冠轎車進行排查;三是對全市汽車租賃行進行排查。
隨后,專案組民警奔赴黃島,找到魯B2W2××嫌疑轎車的車主,據車主介紹,該車確實為自己所用,但此前并未借給他人,也未發生車牌被盜等情況。經專案組民警詳細調查,排除該車主的涉案嫌疑。
與此同時,通過路口監控調取魯B2W2××車牌12月份以來在即墨的活動情況,專案組民警發現12月19日、23日、24日此車牌掛于一黑色伊蘭特轎車,出現在即墨市區。而案發當日,此車牌曾掛在一輛黑色豐田花冠轎車上,該車從城陽方向駛入即墨市區,而案發后,專案組民警并未在監控視頻中發現此車牌出入即墨市區。期間,專案組民警共排查即墨租車行32家、城陽租車行29家,在即墨一家租車行,民警發現有一輛豐田花冠轎車,掛魯BFD5××車牌,該車掛靠在航坤租賃行,并于2008年12月21日被魯某租用,12月26日魯某將車送還后續租未還。與此同時,專案組民警獲悉:涉嫌撬盜車門在逃人員蘭某,曾在王村駕駛過一輛尾數為276牌照的黑色轎車,且該在逃人員與魯某等人關系密切。根據兩條信息交叉反映,專案組民警判斷,魯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偵破 聚眾賭博被鎖定,兩人已被刑拘
獲得線索后,專案組民警立即重點圍繞魯某展開工作。經進一步調查,專案組民警得知,魯某(男),22歲,是即墨市王村鎮楊戈莊村人,其曾于2006年8月因尋釁滋事被治安警告,2006年10月份,魯某因伙同他人盜竊汽車被判緩刑。據知情者介紹,魯某平日里無正當職業,游手好閑,但是在花銷方面經常大手大腳,其生活所需的資金來源,非常可疑。經過偵查專案組民警得知,在30萬現金被搶案發生前后,魯某與解某、胡某(男,22歲,即墨市王村鎮黃家屯村人)聯系頻繁。
很快,專案組民警獲悉,案發后三人經常伙同他人聚眾賭博,且輸贏數額巨大。隨后,專案組民警綜合各種信息判斷,這三人就是“12·25”特大搶奪案重大嫌疑人,于是對嫌疑人展開追捕。
2009年1月7日上午,專案組在行動技術支隊的支持下,得知犯罪嫌疑人解某出現在城陽區,隨后專案組民警立即行動,集中力量將解某抓獲。經過突擊審查,解某供認2008年12月25日上午9時40分許,伙同魯某、胡某、楊某、胡某某(男,20歲,即墨市王村鎮人),一同駕車尾隨從中國建設銀行即墨分行取款的顧某,至顧某所在包裝公司門口時,由解某、胡某下車,趁顧某不備將30萬元現金搶走,之后駕車接應迅速逃離現場的犯罪事實。
根據解某供述,專案組民警乘勝追擊,于當日下午在即墨市北安辦事處,將犯罪嫌疑人楊某抓獲。經審查,楊某對伙同解某等人搶奪顧某30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據即墨警方介紹,犯罪嫌疑人解某、楊某已被刑事拘留,對于其他作案的犯罪嫌疑人,警方正在進一步開展相關抓捕工作。
幕后 緊盯銀行貴賓室,一路尾隨趁機盜搶
據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們在作案前,一般選擇比較大的銀行,團伙中的一人進入銀行貴賓室,發現有客戶提了巨款后,立即和在外面車內的同伙尾隨跟蹤,能偷就偷,沒機會偷就趁機搶奪。如果提款客戶下車離開,他們就采用撬車門的方式將財物竊走,或者選擇對方下車的機會,采用毆打等手段,趁機將錢搶走。而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解某,作案時只有17歲。
2008年3月,城陽區一男子在惜福鎮一飯店吃完飯,出來后發現放在車內的4萬元現金不翼而飛,車門被撬壞,與此同時,一輛放在飯店門外的別克商務車內,一臺筆記本電腦也被該團伙盜走。2008年11月,城陽一男子從銀行提取6萬元現金,盜搶團伙就是采用跟蹤撬車門的方式將錢偷走。此外,該團伙還在濰坊等地,采用類似手段作案,其中4次得手,贓款都在10萬元以上。
警方提醒,市民持貴重財物外出,應注意防盜防搶。存取款時,留意身邊是否有可疑人員,在取大額錢款時,最好兩人以上同行。對于主動上前搭訕的陌生人,一定要提高警惕。
文/圖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鑫 王洪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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