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司機被追尾,咋還被刑拘?
本來被追尾就是非常糟心的一件事,被追尾后還被刑事拘留的司機就更加點背了。6月7日,平度市蓼蘭鎮彭某某雖然在追尾事故中不承擔責任,但是因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刑事拘留7天,等待他的還有吊銷駕駛證且5年內禁止取得駕駛證的處罰。
6月4日21時許,彭某某駕駛車牌號為魯B917LV的小型越野車沿S220省道由西向東行駛至蓼蘭鎮駐地中國石化加油站處,被李某某駕駛的車牌號為蘇LFC102的別克商務車追尾,致兩車損。因為是被追尾,彭某某的朋友理直氣壯地下來跟李某某理論,對方聞到彭某某一身酒氣,在協商過程中,對方跟他要五萬塊錢,彭某某一聽就要去上廁所,對方馬上打122報警。
事故民警趕到現場,先了解事故發生經過,發現彭某某有酒駕嫌疑后對其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186mg/100ml。隨后交警又帶彭某某到醫院進行血液檢測,案發時彭某某乙醇含量為160mg/100ml,屬醉酒駕駛。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彭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據了解,6月4日晚,彭某某的朋友去看望他,兩人在鎮駐地一家餐館吃飯,彭某某喝了兩瓶啤酒。
根據青島交警部門的要求,平度交警2017年對查獲的醉駕司機一律辦理刑拘手續,然后羈押至拘留所。在這起事故中,李某某因駕車未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彭某某無責任,但因為彭某某醉酒駕駛,在事故責任認定當天被刑事拘留,同時被吊銷駕照,且自告知之日起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記者還了解到,因為彭某某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罪還將被處以6個月以下拘役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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