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集中清理本年度新收執行案件和長期未結案件,全市法院自10月19日起開展“執行利劍”活動。 昨天,市南區和嶗山區人民法院分別開展強制執行行動,其中嶗山區人民法院集中執行30余起案件,現場共拘傳4名被執行人,其中一人當場歸還部分欠款,另一人做出了還款計劃,其余兩人被司法拘留。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徐美中 通訊員 葉達 張鈺
被執行人門前裝四探頭
昨天清晨,嶗山區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首先來到石老人花園小區。執法人員來到李某所住的12樓門前發現,他在家門外安裝了4個監控探頭,360度拍攝自家門前的樓道。為了避免李某看到大批執法人員拒不開門,現場執法人員只留下兩人敲門,等到李某的妻子打開門后,其余執法人員迅速進入,而此時的李某還在睡夢中。
據介紹,李某現在所住的房屋屬于小產權房。起初,房子是一對夫妻的共同婚后財產,因為夫妻鬧矛盾,丈夫沒有經過妻子的同意,擅自把房子轉讓給了季某,而季某當時沒有支付任何的房款。妻子知道這件事后,向法院起訴了丈夫和季某。在法院審理期間,季某將房子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賣給了李某。李某在明知季某沒有取得房屋原始收據的情況下,便將房款支付給季某并住了進去。后來,法院判定轉讓行為無效。判決生效后,因為李某一直住在房內,原先鬧矛盾的夫妻兩又一起作為原告,起訴了李某。 2015年2月,嶗山法院判決季某和李某之間的買賣合同無效,并要求李某在30日內騰交房屋,但李某一直不騰房。2015年11月,法院采取強制措施,將其行政拘留15日。但是,回到家的李某仍拒不騰房。當天,李某又被帶到了法院。如果再不騰房,法院將強制騰房。
欠巨款不還或被拘半月
昨天,嶗山人民法院還將另一名被執行人牟某拘傳到法院。牟某因為和王某有民間借貸糾紛,經過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約定2015年8月15日之前,牟某將220萬元人民幣付清。在協議履行過程中,牟某還款并不積極,截至目前只支付了大約7萬元,并稱準備以兩套房子抵押120萬元欠款,其中一套50萬元的房子已經交付,但是價值70萬元的房子自己卻一直住著。在執行法官的不斷督促下,牟某一直采取拖延、搪塞的態度。
“當時借款都是家里老人向一個親戚借的,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我現在掙的都是固定的工資,只能慢慢還了。 ”牟某在法院說道。法官表示,如果牟某仍然采取拒絕、拖延的態度,無法履行還款協議,在沒有其他切實可行的還款計劃的情況下,法院將會對其處以司法拘留15日的處罰。
市南法官趕到即墨執行
本市某租賃公司將自動覆面機、全自動熱覆機、單色膠印機等設備以融資租賃的方式租賃給即墨市某印織有限公司使用,但這家印織公司卻長期不支付租金,于是被某租賃公司告到法院。經法院調解,兩家公司達成調解協議,某印織公司在規定時間內分批支付原告租金等280余萬元,宮某(即墨市某印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鄒某、青島某商貿有限公司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執行立案后,執行法官對宮某名下的銀行賬戶采取了凍結、扣劃等強制措施,共執行回案款約11萬元。對于剩余案款,宮某等承諾將于8月至10月分期返還,11月底全部付清。但宮某卻并沒有履行協議。
昨天,市南區人民法院在即墨市法院執行法官的協助配合下對該印織公司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在執行現場,執行法官發現查封設備張貼的封條被撕毀。在被執行人代理人以“看不懂調解書”等理由阻礙執行,執行法官組織將涉案設備拆卸裝車,交付給申請執行人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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