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飯煲里正煮著飯,怎么就突然停電了?”“早上剛在洗手間打上沐浴露準備洗澡沖水,這倒好,澡沒洗成就得擦干凈去上班,太扯淡了!為什么停水、停電沒有事先通知業主?”18日7時許,李滄區出現大面積停電、停水,給居民生活造成困擾。記者從國家電網獲悉,此次斷電并非他們官方所為,接線員稱:應為突發故障所致!
18日一早,家住浮山路街道辦事處萬年泉路的數十名業主向物業討厭說法,為什么在不通知的情況下,小區2、3、4、6、9、10、11等多棟高層住宅相繼停水、停電,給自己的生活造成麻煩!得到的回復為并非他們故意所為。記者了解到,此次突發停水、停電的情況并非中海國際社區數千戶業主家里。“維客廣場,九水路北側也都相繼有停水、停電現象。”居民反映。
記者撥打95598國家電網獲悉,此次斷電并非他們官方所為,接線員稱:應為突發故障所致!“會不會是樓下道路施工挖斷管線所致?還是地鐵施工造成的呢?”很多居民懷疑,突發停水、停電跟李滄區道路施工和地鐵施工或者李村河中游整治不無關系。
記者從法律界人士處采訪獲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180條、供電人因計劃檢修、臨時檢修、需要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的,應當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經通知停電,給用電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184條、供用水、供用氣、供熱力合同參照于供用電合同。
綜上所述,無論是停水還是停電,供電人以及供水人都有義務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事先通知小區業主。未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給用電 用水人造成損失的,對方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截止到18日8時許,記者發稿時,李滄區停水停電已超過一小時,并未恢復正常。何時能恢復水電,保證居民們的正常生活需求?齊魯晚報·齊魯壹點將持續關注(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記者 張曉鵬)
(截圖為停電小區物管工作人員于18日上午8點左右發出停電“緊急通知”)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