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村婦女懷疑別人弄壞她的籃子,為求得補償,把賊手伸向他人藍莓園,偷藍莓換錢花,為了一點小利落入法網,被行政拘留5天。
近日,青島市公安局黃島分局張家樓派出所接到轄區某藍莓園工作人員報警,稱園內藍莓鮮果多次被盜,請求警方介入調查。民警接到報案后,及時來到現場,發現藍莓園丟失鮮果不少。但除了地面留有許多模糊不清的鞋印外,什么有價值的線索也沒有,推斷被盜藍莓可能已經流入市場,決定從周邊藍莓銷售市場入手展開調查。6月21日上午,警方帶領藍莓園工作人員在巡查途中發現在黃島區濱海街道辦事處駐地一名出售藍莓鮮果的女子很眼熟,遂假裝要購買藍莓,上前和該女子攀談,得知該女子姓張,家住張家樓鎮某村,該村緊挨失竊的藍莓園。民警覺得可疑,就繼續追問她藍莓來歷,張某回答是自家藍莓園生產的,可據民警了解,張某所在的村并沒有村民個人種植的藍莓園,基本確定張某在撒謊,就將她帶回派出所進一步審查。
在派出所,張某如實交代自己所售藍莓鮮果是從失竊藍莓園盜竊得來的,并向民警進一步交代了作案緣由。原來,張某家的耕地緊挨失竊藍莓園,有一次張某在地里耕作時,將一個籃子落在地里,等她想起返回去取的時候,發現籃子被人破壞。因當時周圍沒人,只有藍莓園有人走動,張某便懷疑籃子是被藍莓園工作人員弄壞的,產生了偷藍莓賠自己籃子損失的念頭。剛開始,她一次偷很少一點,見沒人發現,覺得這樣不過癮,就在6月19日中午,趁藍莓園工作人員休息時,偷偷進入藍莓園內,用事先準備的兩個塑料袋,盜竊藍莓鮮果23斤,價值690元。回家后,張某買來包裝盒裝好,騎電動三輪車到附近路邊攤出售。目前,張某被黃島警方行政拘留5日。
在農村,像類似因為一些小矛盾、小誤會導致的案件時有發生,民警提醒人民群眾,遇到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要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徑加以解決,不能憑自己的主觀判斷,想當然地采取過激行為處置,否則會釀成無法挽回的錯誤,后悔已晚。 (半島記者 尹彥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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