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即墨毓秀苑小區的陳先生最近又接到物業交納電梯費的通知,按照每平方0.6元收取,而就在去年年底的時候,陳先生已經按照每平方0.4元交納了2016年整年的電梯費,怎么“電梯費”也會冒出來兩種,不交物業就把家中供電切斷了。事后記者聯系到小區物業,物業稱之前收的是電梯運行費,現在收的是電梯維護費,不是一回事。
業主:又要交電梯費,不交家中被斷電
近日,住在即墨藍鰲路旁邊毓秀苑小區的陳先生又為物業收費的事犯了愁,20日下午 ,家中又沒電了,他找到小區物業辦公室,被物業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告知,只有交上電梯費才能給通電,“大前天給我停了一次電,后來找過去,給我把電通上了,結果昨天下午又給我斷電了。”4月21日,記者聯系到陳先生后,他說起因為小區物業收費引來的一連串麻煩事,前不久物業在幾棟樓前張貼了通知,要求交電梯費,價格是每平方0.6元,“我不交這錢不是因為我故意想欠費,但我去年年底就把整個2016年的電梯費交了,加起來四百多元,這過了才幾個月,又來收一次電梯費,明顯不合理啊。”
據了解陳先生現在居住的毓秀苑小區位于藍鰲路和嵩山一路路口,小區內多數都是多層小區,只有靠近小區東南角位置有兩棟配有電梯的樓座,兩棟樓樓層也不高,一棟7層,一棟9層,每棟樓各單元戶數各不相同,“我們是一梯兩戶,還有一梯三戶的,只有我們這兩棟樓有電梯,要交電梯費也是只和我們這兩棟樓有關。”由于這次沒有交納電梯費,陳先生家中也被多次斷電,這次從20日下午斷電后,直到21日上午還沒有通上電,家里生活受到很大影響。
物業:原是“電梯運行費”,現是“電梯維護費”
4月21日,記者也找到了小區物業,物業公司的負責人李經理也向記者介紹了情況,“我們的確是收了兩次電梯費,但這兩次電梯費不是一回事,之前收的是電梯運行費,這次收的是電梯維護費。”
小區物業的李經理說起來,之前收的電梯運行費是日常維護保養以及電費等開銷,這次收取每平方0.6元的電梯費是用于電梯維修的,“這個不是我們自己想收這個錢,而是電梯維保公司通知我們的,我們小區電梯已經使用五年了,像繩索等很多部件都到了更換的年限了,還有其他易損件,加起來一部電梯就得一萬多元,這兩棟樓一共10部電梯,要換的話就得同意更換。雖然我們向業主收了這部分錢,但這些錢加起來還是遠遠不夠電梯維修更換的費用,剩下的錢還得開發商貼錢。”
說到小區的電梯費,李經理還告訴記者,“我們物業是屬于開發商即墨二建的,入住以來一直我們在管理,但一直沒收物業費,之前收點衛生費,也很多業主不交,面向有電梯的兩棟樓也就收點電梯費,很多費用都得靠即墨二建來補貼。”
物業辦:小區多年未交接,仍是開發商管理
針對小區的現狀,小區業主也告訴記者,“我們這邊是回遷小區,很多住戶都是以前天下第一村拆遷后搬進來的,從2012年搬進來到現在這么多年了,小區一直沒辦下來房產證,好像是因為很多驗收沒有通過,之前開發商的很多承諾也沒有兌現,小區雖然位于即墨繁華地段,但連市政供暖都沒有接入,冬天都是各家自己取暖。”
針對小區的情況,21日,記者也聯系了小區的開發商即墨二建的一位負責人,他說起小區的情況,“小區沒有正式交接,我們也無法收取物業費,物業管理是虧損的狀態的,很多問題并不是一時半會能解決的。”
當天記者也聯系到了即墨市物業辦,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毓秀苑小區并沒有正式交接,小區物業也沒有在物業辦登記,正常是不允許將物業費電梯費和用電等進行捆綁的,這個小區目前并不在物業辦的監管范圍內,像它們出現的情況,還是需要小區業主和物業協商解決。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劉金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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