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環保局發布消息稱,根據省政府與青島市政府簽訂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要求,到2015年,青島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要比2010年分別減少12.1%、14.8%、10.0%和14.5%,減排幅度高于全國水平,與全省平均水平持平。截至2015年底,我市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項主要污染物累計比2010年下降13.9%、15.8%、11.9%、21.2%,“十二五”目標完成率分別為115%、107%、119%和146%。我市減排工作一直處在全省前列,連續三年獲得全省污染減排考核一等獎。
設1000萬減排獎勵資金
《青島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減排任務,市政府與區市政府及部分重點企業集團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了減排責任,定期通報重點減排項目進展情況,對進展遲緩、影響年度減排任務完成的,掛牌督辦并進行約談,對未完成年度減排任務的區市,實行區域限批;出臺污染物減排和環境改善考核獎勵辦法,設立每年1000萬元減排專項獎勵資金,對減排任務完成好的區市政府給予獎勵,促進污染減排和環境質量改善。
我市堅持生態立市,調整優化城市布局和產業結構。一是以生態宜居理念指導城市建設。二是調整優化城市功能和產業布局。主城區104家工業企業實施搬遷,實現了產業升級與區域環境改善的雙贏。三是構建生態化產業體系。嚴格環境準入,完善落后產能退出機制,采取資金激勵、上大壓小、區域限批、社會公示、專項督查等綜合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產能,推動產業優化升級,青鋼老廠區2015年底已全部關停。四是調整優化能源結構,控制煤炭消耗總量,繼續大力實施外電入青,對熱電聯產機組實行以熱定電,積極實施清潔能源替代燃煤供熱方式,降低煤炭消耗比重。
深化重點流域污染治理
積極實施 《大沽河流域環境保護規劃》;大規模實施污水處理廠新擴建和升級改造工程,全市建成日處理能力5000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24座,總處理能力達到165萬噸/日,環膠州灣區域污水處理廠出水全部達到一級A標準。扎實推進復合型大氣污染防治。加大環保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大力推進脫硫脫硝工程建設,華電青島發電有限公司3#機組成為省內第一臺建成脫硝工程的現役機組。開展機動車污染整治行動,在省內率先出臺了黃標車提前淘汰和油氣治理補助政策,發放補助資金約1億元。采取了區域限行、油品升級、查處黑煙車等十大措施,有效遏制了汽車尾氣污染。大力推動農業污染減排。我市成功納入國家農村環境連片整治示范范圍,國家三年補助4億元,我市同步配套6億元用于農村環境整治。大力推進畜禽養殖污染減排,設立專項資金,用于補助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糞污處理設施建設項目或有機肥加工廠等禽畜糞污集中處理項目,共撥付補助資金1600萬元。
我市還加強污染源自動監控,市財力出資對企業自動監控設備的安裝運行予以補助,實施專業化運營,全面提高監控能力。將全市主要污染控制河流水質超標納入環境安全應急管理,實施了大氣污染物濃度異常升高聯動處置機制。
記者 王磊江 通訊員 孫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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