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南區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對“山東路交通肇事案”犯罪嫌疑人趙某依法批準逮捕。
據介紹,趙某從事滴滴專車業務,3月1日6時許,趙某行車途中通過手機軟件接單,在與對方通完電話后,趙某將手機放到車輛變速桿位置。不久后,手機滑落到副駕駛座位下面。于是,趙某決定伸右手探身到副駕駛位置撿手機,此時,他的右腳一直踩在油門上。就在趙某低頭撿手機的一霎,車輛方向發生偏離,右腳也不自覺地加大了踩油門的力度,最終導致事故發生。根據司法鑒定,排除了趙某酒駕、毒駕的可能,事故時趙某行駛速度為125—133km/h。
根據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趙某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 、“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在沒有限速標志的路段,應當保持安全車速”等相關規定,趙某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因駕駛中撿拾物品、看手機、接打電話等不當操作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看似無關大礙的‘小動作’,往往會釀成嚴重事故。”為此,檢察官呼吁,廣大駕駛員行車途中一定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和安全駕駛規則,嚴禁超速行駛,嚴格規范操作,杜絕一切不當的“小動作”,防止悲劇發生。
》》》事件回顧:
3月1日6時許,青島萬象城前的山東路閩江路口,一輛黑色轎車急速沖上人行道,致一名在人行道行走的行人當場死亡,車輛受損嚴重。
3月2日凌晨,青島交警在官方微博上發布情況通報稱:肇事者為本市人,排除嫌疑人酒駕、毒駕嫌疑,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編輯:亞麥]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