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 胡義翔
網上找婚慶服務,花了一萬四,但婚禮照片難以讓人滿意,想維權時才突然發現,自己網上聯系的這家所謂“婚慶公司”,竟然只是“水中月”。因為沒有簽任何協議,也沒有有效的憑據,維權真是難。
這鬧心事被在武漢工作的李女士攤上了。
今年正月初八,李女士回長春結婚,由于來不及籌備婚禮,就在網上找到一家自稱在長春的婚慶公司。婚禮結束后,李女士對照片不滿意,向婚慶公司提出索賠,但沒和對方簽任何書面合同,維權如何入手?李女士對此懊悔不已。
維權失敗后,李女士在3月30日一氣之下坐飛機回長春,當面向婚慶公司負責人要說法。
選擇失誤網上找婚慶服務未簽合同
李女士和丈夫都在武漢工作,因為兩人工作忙來不及準備婚禮,于是在大眾點評網上選擇了一家名叫“恒××”的長春婚慶公司。
李女士說,當時她在網上找了兩家婚慶公司,但其中一家要求必須當面先簽合同才能籌劃婚禮流程,這讓李女士不太滿意:“我初六才能回長春,到時候再去簽合同、研究細則根本來不及。”但這家婚慶公司非常熱情,工作人員接到電話后第二天就主動到婚禮場地考察,積極和她溝通婚禮流程方案,這讓李女士非常滿意,當即和對方敲定了1.4萬元的服務費,并預付了5000元定金。
由于有事耽擱,李女士夫妻在婚禮前一天才趕回長春。“我們夫妻家人都在外地,一天時間既要布置婚禮現場,還要招待親友,就沒來得及簽合同,更來不及談細則。”李女士說,好在婚禮流程非常順利,所以當天就支付了尾款,剩下的就是等著婚禮照片和錄像。
飛回維權不滿婚禮照片效果索賠
婚禮結束后,該婚慶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李女士,10天后照片和錄像就能制作好郵寄給她。可她回到武漢后,工作人員多次拖延交片時間。由于李女士婚禮時已懷孕5個月,她希望攝影師把照片中的自己修得瘦一些。她稱,婚慶工作人員給她傳了幾張樣片,可幾乎沒有修改的痕跡,也沒把自己修瘦。“婚慶公司每次都答應修改,可每次照片都一樣。他們只想把照片盡快郵給我。”李女士氣憤地說。
3月30日,李女士一氣之下坐飛機從武漢飛回長春,見到了該婚慶公司負責人顏女士。她吃驚地發現,這家公司竟然連辦公地點都沒有,顏女士只是把婚禮攝像承包給他人,而修改過的照片和原片幾乎沒區別。李女士質疑攝影師為什么不按她的要求修改,攝影師則辯解稱,自己拍的是寫實照片,無法對照片胖瘦進行修改。
對此,李女士認為,顏女士沒有兌現承諾,應該賠償損失。
■記者核實
攝影師稱與該婚慶不熟
4月1日,新文化記者來到長春市前進大街一家婚慶車隊公司的辦公室,見到了當事的攝影師。
“我和顏女士不熟,所有業務我們都是通過電話聯系。”該攝影師稱,“因為彼此是同行,有錢一起賺,只不過她賺大頭我賺小頭,大家互相幫忙。”
采訪中,該攝影師認為自己“很冤枉”,她稱婚禮當天從早上四五點鐘忙到中午,只收了300元。“我拍的是婚禮現場寫實照片,除了調一下照片亮度和對比度外,任務我都完成了。只有婚紗影樓才負責修圖,而且每張要額外加錢。”攝影師稱,自己只用了10多天時間就把照片交給了顏女士。
“這對新人恐怕遇到‘野婚慶’,這家公司只招攬生意,然后層層外包,靠對縫掙錢。”婚禮車隊一位負責人表示,目前這種不正規的婚慶公司不少。
婚慶公司名與實際不符
隨后,新文化記者聯系到顏女士。為了證明自己不是“野婚慶”,她提供了營業執照,可執照上顯示,公司名為“某某婚禮策劃工作室”,而且注冊日期是3月1日。對此顏女士解釋稱,“恒××”是自己工作室曾經的名字,有合法手續,但因為搬家暫時無法提供。對于沒有固定辦公場所,她解釋稱自己最近也要生孩子,所以只能在家辦公。至于為何網站上還用“恒××”這個名字,顏女士稱,自己不知道如何更改。
“當時沒簽合同,我們也很后悔。”顏女士說,起初她跟李女士聯系時就發現對方挑剔,所以聘請了最好的攝影師。“如果把細節落實到紙面上,就不會產生這么多的糾紛。”
顏女士稱,為了讓客戶滿意,自己一直在找人修片,可李女士始終對照片不滿意,后來連改好的照片都不看。她曾提出,先把照片刻成光碟郵到武漢,讓李女士提出意見后再修改。可李女士擔心以后她不給修片,不提供家庭住址,讓她通過網絡把照片傳過去。“照片格式非常大,有300多張,網上傳片非常慢,根本傳不了。”顏女士稱,婚禮現場都是紀實照片,不同于婚紗攝影,讓攝影師每張都修不太現實。 新文化記者 李德慶
■消協提醒
婚慶服務簽合同約定要詳細
對于李女士遇到的問題,長春市消協秘書長鐘萍認為很難維權。鐘萍介紹,消協近期曾接到過一件類似的投訴。一位老年人慶祝生日,在慶典現場,攝影師只拍到主人敬酒時的背面,主人認為攝影師對自己不夠尊重,錯過了歷史時刻,因此向消協投訴索賠。調解過程中,消協發現合同中沒有相關約定,該消費者維權失敗。
她提醒消費者,在選擇婚慶公司時一定要“貨比三家”,其次要審查資質,并且簽合同一定要明確重要的要求及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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