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過一周的偵查,李滄交警大隊昨抓獲了打游擊多日的“黑校車”。被查后,這名司機居然自稱是校長,隨后面對到場的該校校長,這名司機腳底抹油悄悄離開,他也將被合并處罰11700元并記9分。
蹲點守候黑校車
近日,有群眾舉報稱,有一輛綠色客車在書院路小學周邊搭乘學生,懷疑是黑校車。李滄交警大隊的民警立即調查,發現該車車牌為魯FU0252,于2014年11月13日被李滄交警大隊查處過交通違法。該車多次在不同地點搭乘多名學生,有黑校車嫌疑,而且駕駛員反偵查能力較強,經常變換搭乘學生地點。經過一周偵查,民警摸清該車運行軌跡,于昨天中午在書院路小學旁邊進行蹲點守候,對該車進行查處。
司機辯稱是校長
11時50分許,魯FU0252綠色客車行駛到書院路小學門前北200米處停車,有大約20多名小學生紛紛上車。駕駛員看到有民警前來立即準備駛離,剛發動起車輛就被趕來的民警查獲。經查,該車未取得校車資格,是19座客車搭乘了24名小學生準備去吃午餐。該車年審至2014年11月30日,保險終止至2014年5月21日,車輛脫審且無保險。面對民警詢問,該車駕駛員王某某說沒帶駕駛證和行車證,而且振振有詞:“我們為了孩子吃飯路上安全只跑500米。 ”當民警問其是否有校車資格時,駕駛員王某某回答:“我是書院路小學的。 ”民警提出要找校長詢問,王某某竟然說:“我就是校長! ”當書院路小學校長聞訊趕到時,駕駛員見“李逵”來了,立馬腳底抹油溜開了。
扣車罰款記九分
經詢問書院路學校校長和搭乘該車的學生得知,最近王某某一直駕駛魯FU0252綠色客車在遠離學校周邊地點搭乘小學生吃午餐和去托管班,有時候車上除了坐的還站滿學生。學校也想查到該車行蹤報警,不想昨天被李滄交警大隊查獲,民警依法將該車扣留。
該車車主兼駕駛員王某某將面臨以下嚴厲處罰:根據國務院校車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未取得校車資格作為校車使用將被罰款10000元-20000元,機動車未按規定年審罰款200元記3分,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20%以上將被罰款200元記6分,未保強制責任險將罰2倍保費,合并處罰11700元并記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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