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專車保險一直是困擾打車軟件的重要問題。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私家車用作以盈利為目的的用途,保險公司將不予理賠。滴滴、快滴等占據較大市場份額的打車軟件已經針對專車保險進行了相應探索,然而仍然無法完全解決專車保險問題。保監會日前發布專車保險提醒,部分打車軟件雖然推出針對乘客的保險,但仍然存在虛假、夸大宣傳的現象。
記者采訪到目前滴滴和Uber兩大主要打車軟件,滴滴專車司機陳先生告訴記者,滴滴已經為所有的車輛購買了交強險、車損險和三者責任險,一旦發生事故將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如果發生意外且保險資金不足以賠償用戶,滴滴平臺還將使用專門的賠付基金。Uber司機李先生則表示,Uber除了要求車主具備交強險和商業險之外,還在其全球保障體系內給車主和乘客的每一段行程提供理賠上限50萬元的補充商業保險。多位專車司機表示,乘客在使用專車時不必擔心保險理賠問題。但當記者問及都為乘客購買了哪些保險時,專車司機多無法回答上來。
針對乘客保險問題,滴滴、快滴等打車軟件都已經形成了相應的保險模式。一是成立賠付基金型。首先是“快的打車”旗下的一號專車推出億元乘客先行賠付基金。據了解,一號專車在年前宣布成立一億元的乘客“先行賠付”基金,這一基金將和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合作達成責任人責任險合作框架,對使用專車服務的乘客在營運過程中發生的保險事故,由該基金先行給付賠償。二是購買座位險。這一模式為滴滴專車所使用,也是出租車行業通常做法,即為車輛購買座位險或者交通意外險。滴滴專車旗下車輛也都按座位數購買了乘客責任險 (俗稱座位險),每個座位保額為1萬元。三是附贈人身團險方式。這一模式就脫離了車險的范疇,險種則是以人身傷亡為賠付的人身險。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記者 李沛)
權威提醒
專車保險部分不靠譜
中國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消費者,預約車輛如為非營運車輛,一旦發生事故,乘客和車主均可能面臨理賠風險。根據《保險法》第52條,商業車險條款一般約定:因被保險機動車被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被保險人、受讓人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且因轉讓、改裝、加裝或改變使用性質等導致被保險機動車危險程度顯著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目前,有一定數量的非營運車輛以家用車性質投保,卻有償提供“專車”、“拼車”等營運服務,并未與保險公司就變更車輛使用性質協商一致。其在營運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乘客傷亡、車輛損毀的,保險公司可依法拒賠。
贈送保險的保障范圍一定要看清。經核實,有手機應用軟件公司已與保險公司合作為預約出租車提供“承運人責任險”、為代駕服務提供“代駕人責任險”來保障乘客利益,也發現部分應用軟件公司存在虛假、夸大宣傳,請廣大消費者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對保障范圍做到心中有數,以免上當受騙。希望廣大保險消費者在利用手機應用軟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時,提高風險意識,切實保護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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