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消費者來說,從購買保險到保險公司承保,再到發生保險事故時向保險公司索賠等,整個保險過程或許并不如想象中那樣簡單。這就要求消費者在投保前,得看清楚保單的那些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條款。然而,這顯然是不夠的,保單里的“冷門”權益也很重要。消費者想要獲得一份放心的人身保險,可以從相關產品中的多個“特殊時期”來把握這些權益。可現實情況是,被消費者吐槽為“有字天書”的保險合同中,“特殊時期”內的保險權益往往被消費者直接忽略掉了。更何況“空白期”“猶豫期”“寬限期”等等這些“期”字輩,簡直讓人傻傻分不清楚。
保單正式生效前
保險合同是消費者和保險公司形成的契約關系,投保人向保險公司提出保險申請后,保險公司如果同意承保,那么這份合同就成立了。但保險合同成立并不意味著合同生效。只有等到投保人交了首期保費并簽收保單之后,保單才會生效,生效的起始時間是簽收保單的次日零時。在合同生效前,會涉及到觀察期和猶豫期。如果說觀察期是幫助保險公司防范“帶病投保”的道德風險,那么猶豫期就是幫助消費者防范沖動投保的風險。
觀察期
合同雖然生效,但險企不會馬上擔責健康保險的保單中常有規定觀察期或等待期,觀察期一般為2個月到1年。消費者在這一期間內因疾病支出醫療費用等,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在醫療險、重疾險等保險條款中,保險公司對觀察期有明確的規定。從觀察期的時限來看,在普通住院類醫療保險中,觀察期一般為60天或90天;在重大疾病保險中,觀察期一般為90天、180天或一年。
舉例,市民王先生投保了一份重疾險,觀察期是180天,合同是在2015年7月1日生效。但是,在2015年7月15日的時候,王先生確診罹患癌癥,由于觀察期未過,保險責任沒有生效,王先生無法得到相應賠償。
猶豫期
簽收了保單,10天之內還可“退貨”
消費者有無條件退保的權利,這就涉及到猶豫期。消費者要是對自己購買的保險不滿,可以在這一期間要求保險公司退回保費并撤銷合同,自己所遭受的損失也是極小的。
與觀察期一樣,猶豫期并不是依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而是需要依據保險合同的約定來確定。就目前市面上的一些人身保險來說,一般都會有10天的猶豫期,部分銀行保險渠道會有15天的期限。記者還從一款產品的條款中獲悉,如果在猶豫期內退保,保險公司會退還消費者繳納的所有保費,最多收取10元左右的合同工本費。如果在投保時,消費者已經在保險公司進行了免費的體檢,那就要扣除相應的體檢費。過了猶豫期再退保,消費者的損失會更大。
從保險公司的角度講,猶豫期的產生是為了防止消費者因一時沖動而做出購買保險的決定;但對于消費者而言,它無疑起到了緩沖器的作用。
保單有效期內
觀察期和猶豫期之后,保險合同就正式生效了。按照《 保險法》對保險合同的要求,合同里要包含保險期間和保險責任開始時間。保險期間就是保險合同的有效期,比如說市民張先生30歲投保,合同約定的是80歲滿期,那么30歲到80歲就是這個合同的有效期。對于這種長期壽險,消費者可能有時候不能按時交保費和或者及時申請保險金。而寬限期和理賠有效期就能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
寬限期
資金緊張沒法繳費,60天內補上就行
如果到了保險費繳費日,荷包卻一時周轉不靈,那也不用著急,保險條款里的寬限期會有一個充裕的時間讓你周轉資金。
按照《 保險法》的規定:“合同約定分期支付保險費,投保人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投保人自保險人催告之日起超過三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或者超過約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當期保險費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條件減少保險金額。”這意味著,沒錢交保費沒關系,60天內補上就可以。另外,在這一期間出險,保障是依然有效的。
理賠有效期
事發5年內都可申請保險賠付
很多人擔心,萬一在發生意外后沒有盡快申請保險金,那保險公司是不是就不會理賠?并非如此。
保險專家介紹,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從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2年之內,消費者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人壽保險保險金的申請時效更是延長至事故發生之后的5年之內,消費者在提交申請書時按照合同要求準備相關證明和材料即可。
不過,消費者可能因此承擔額外的費用。記者從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了解到,“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否則,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承擔由于通知遲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檢驗等項費用。但因不可抗力導致的遲延除外。”
保單有效期外
有效期中止
兩年內可申請保單復效
超過寬限期,消費者依舊沒有交齊保費的話,那么保險合同效力就中止了。但需要注意的是,此“中止”非彼“終止”。只要在保險合同中止后兩年內補足應交保費和利息,就可以申請保單復效。
舉個例子,幾年前陳女士在保險公司投保,保險金額為2萬元,繳費期為20年。陳女士在前兩期均按期繳費,但在第三期時,陳女士無法按期繳費,導致保險合同被迫中止。
如果陳女士還想繼續擁有這份保單,可以利用保單的復效條款,即對于已經失效的保險單,在一定時間內經投保方提出申請,保險公司同意恢復合同效力。復效的時效是2年。不過,在申請復效時,保險公司會對投保者的可保性進行再次審查,對消費者現在的健康狀況進行評估。如果消費者健康狀況不合格,將不能辦理復效或需附加額外保費。申請復效時,還需一次性繳清保單失效期間所欠的保費和利息。
據了解,保單復效服務僅適用于長期險,在保單失效期間內保險公司不承擔賠付責任。
據《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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