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采訪了解到,實施了20年之久的《商業銀行法》將迎來修訂,其中,貸款余額與存款余額的比例不得超過75%的存貸比規定或將取消。對于擬取消存貸比限制,業內人士認為,這將會利好銀行股,利于貸款利率下行,能給實體經濟帶來積極影響。
施行20年首次大修
據悉,銀監會將用一年時間推進《商業銀行法》的修訂,爭取2015年年底出建議稿。有銀行業資深專家向媒體記者透露,去年以來,監管機構向銀行業金融機構就 《商業銀行法》的修改普遍征求過意見。今年初,國家法制部門曾就是否取消存貸比召開專家咨詢會。
今年兩會期間,銀監會主席尚福林曾稱,《商業銀行法》修改是一個系統工程,銀監會和相關部門應一起調研,以適應新情況,積極推進修法工作。
記者采訪了解到,現行的《商業銀行法》是1995年頒布實施的。2003年,《商業銀行法》有過小幅度修訂,一直沿用至今。20年來,金融業從業態到經營模式等都發生劇變。對于此次修訂,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直言,現行法律70%都和市場形勢不相符合,基本算是重新起草。
島城多家銀行有關負責人也表示,經過20年的發展,銀行已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過去的 《商業銀行法》早已經無法適應現在的市場環境。
取消存貸比是大勢所趨
此次修訂,廢除存貸比的呼聲最高。所謂存貸比,就是一家銀行的貸款總額占其存款總額的比重。從銀行盈利和擴張的角度而言,存貸比越高越好,意味著銀行可以擴大信貸規模,減少資金成本。
而在現行《商業銀行法》中,商業銀行存貸比不得超過75%,這一法條在過去相當長一段時間成為制約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一個重大阻礙。去年,銀監會兩次調整存貸比口徑,為商業銀行發放信貸松綁不少。
據了解,隨著利率市場化不斷推進,商業銀行負債端來源日趨多元化,不僅僅是存款;資產端資金運用也日趨多元化,不僅僅是貸款。在這種情況下,用存款和貸款比例來管理商業銀行流動性,不能反映商業銀行真實的流動性狀況。
華泰證券銀行分析師張帥分析,取消存貸比有著充分的必要性,意味著在資產端去掉了銀行頭上的一個緊箍咒。隨著信貸投放額度自由度提高,進而能刺激上市銀行業務運轉自由度,利好銀行股。
而島城銀行人士表示,目前商業銀行的高負債成本不能有效下降,這也對信貸投放能力造成限制,未來如果取消存貸比限制,這將有利于貸款利率的下行,同時利好實體經濟。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認為,除了取消存貸比,銀行法的修訂或會涉及銀行財富管理、互聯移動等新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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