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8日,江西高考舞弊案主要嫌犯之一的趙某被移交警方。CFP 資料
記者今天從江西教育廳網站了解到,截止目前,南昌市普通高考替考事件,根據公安部門和聯合調查組已查明的有關事實,共處理各類人員42人,其中,6名替考組織者及中介人員已由公安、檢察機關立案查處;7名被替考考生和7名替考者,已按教育部第33號令及相關規定進行了處理。
據悉,對涉案的22名公職人員:2人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人給予開除公職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人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人給予開除公職處分;2人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4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4人給予降級處分;1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1人給予記過處分;3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6月7日,《南方都市報》以“記者臥底替考組織參加高考曝光跨省團伙”為題報道了有團伙組織在江西實施高考替考事件。據悉,南都記者臥底了一個高考替考組織,湖北個別高校多名大學生加入,試圖通過充當“槍手”牟利。
替考事件發生后,教育部、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要求認真調查事實真相,嚴肅處理涉事人員。目前,案件已基本調查清楚,涉案相關人員及責任人受到嚴肅處理。經查,江西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組織在網上招攬高校在校學生或已畢業學生,通過請托江西旅游商貿職業學院教師和社會中介人員,串通南昌市東湖區、青云譜區招考辦及醫院有關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違規報名、體檢,從而實施替考的有組織、有預謀的高考舞弊案件。
具體處理情況如下:
一、6名替考組織者及中介人員處理情況
馬某波、馬某福、趙某國、李某山(均系山東菏澤人,無業)等4名高考替考組織者,因涉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中介人員李某炎(江西萬年人,無業)因涉嫌行賄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中介人員楊某起(山東菏澤人,無業)的涉案行為,公安機關正在調查審理中。
二、被替考考生和替考者處理情況
1、對7名被替考考生,根據教育部第33號令有關規定,作出其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同時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決定,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處理結果報教育部考試中心,并向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通報。
2、對7名替考者,根據教育部第33號令有關規定,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其中,對5名在校大學生,已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2名已大學畢業并參加工作的,通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作出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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