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關系著教育公平的發展以及一個城市教育先進性。為了提高殘疾學生在普通學校就讀的質量,促進其健康成長,6月29日,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等6個部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殘疾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的意見》,從機制建設、提高工作質量、加強師資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了相關要求。
記者了解到,在普通學校就讀的殘疾學生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視力殘疾、聽力殘疾、言語殘疾、肢體殘疾(包括腦癱)、智力殘疾、精神殘疾(包括孤獨癥)、多重殘疾等輕度殘疾的兒童少年。“目前殘疾學生的就讀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在特教學校就讀,一個是在普通學校就讀,隨班就讀指的是殘疾學生在普通學校就讀。”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按照要求,申請隨班就讀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應到市、縣(市、區)教育主管部門或殘聯指定的有資質的專業醫療機構進行評估鑒定,并于每年6月10日前,由家長持鑒定證明向所在學區的普通學校提出入學申請。
按照要求,學校應根據學生的殘疾類別和程度,合理安排隨班就讀。每班以安排殘疾兒童少年1~2名為宜,原則上不超過3名。接納隨班就讀學生的班應適當減小班額。座次安排、課桌椅、教學器具、生活設施等方面,要滿足隨班就讀學生的特殊需求。同時,要為隨班就讀學生選配好助學伙伴。隨班就讀學生因身體健康、治療等原因休學、復學,按照普通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辦理。
隨班就讀學生8人(含)以上的學校要建立資源教室,配足配齊有關教學輔助設施和康復訓練設備,為本校及周邊學校殘疾學生提供個別化教育和康復訓練服務。隨班就讀學生不足8人的學校,要積極創造條件,開辟專門空間,配備必要的康復訓練設備,為學生提供適合的個別化教育和康復訓練服務。(記者 魏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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