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務計劃書
信網2月27日訊 最近一年,李亮(化名)先生陷入了一樁迷局,對方是某人壽保險青島分公司。在和保險公司一名業務員溝通后,他交了錢,達成了初步意向書,但合同并沒簽。幾天之后,他驚奇地發現,合同竟已經被人簽過了!而且業務員開始承諾的所謂23萬元收益也不能兌現。一怒之下,他投訴到了保監會,怪異的是,盡管該人壽保險公司受到了處罰,但是就是沒人承認有人代替客戶簽了字,李先生陷入困惑……
合同被代簽
說好的保險合同,明明自己什么也沒做,可是合同竟然就已經簽好了;本來打算購買的保險,一生氣不買了,竟然有人打電話威脅上門;一怒之下投訴到保監會,保監會對保險公司開出了罰單,但只說是因為誤導消費者,保險公司到最后也沒說出來,到底是誰偷偷給代簽的字?
這件事情得從兩年前說起。2013年的9月份,李先生給了某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的業務員李珍貴(化名)4200元,從這4000多塊錢開始,他發現自己把朋友、家人都帶入了一個新的漩渦。
最開始,他并不認識保險的業務員李珍貴,但是他認識一個原來在保險行業工作過的朋友李阿姨,通過李阿姨介紹,他才認識了李珍貴。
李珍貴向他推薦了一款保險產品,據李先生回憶,這款產品的名字為護身福終身壽險(分紅型),經過介紹,李先生明白了,自己每年交4000多元,到60歲時即可獲得現金收益23萬元。
除了現金23萬元的收益,這款保險產品還包括人身、大病、輕微損傷等一系列保障服務。記者在李先生提供的一份手寫的計劃書上看到,這份單上除了詳細列了各種保障之外,第6條提到了可領取的現金,“60歲可領取現金23萬(元)……”
聽完看完保險業務人員李珍貴的介紹,在李先生的工作單位,他拿出了4000多元,交給李珍貴用于購買這份保險。但是,此時他并沒有簽署保險合同。他向記者解釋,這最開始就只是同意,然后簽個同意意向書,不是正式保險合同。交完錢,他沒有簽署、也沒有拿到任何保險合同。而此時,保險人員也沒有給他合同,留下了幾頁產品說明書以及手寫的保險計劃書,然后離開了。
李先生覺得 ,這是朋友李阿姨介紹的,難道還會出什么問題么?所以盡管把錢交給別人,他也沒有太在意。就這樣,這件事情就到一段落。
時間馬上到了2013年十一長假。長假結束,李先生因為工作原因,前往外地出差,在他出差期間,保險業務員李珍貴電話聯系了李先生,問他近期是否能夠回到青島見面。在得知李先生無法回青后,寒暄幾句,雙方就掛掉了電話。
時間一天天過去,等到李先生回到青島時已經是當年10月19日。沒多久,李先生就接到保險客服電話,詢問他的保險合同是否是本人簽字,保險利益是否明確。這時他大吃一驚,怎么保險合同已經簽完字了?誰替他簽的?在他追問之下,他獲悉,保險合同已經被人簽字了!而且收益也并沒有所謂的2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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