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春佳節臨近,到中國臺灣旅游過節又成為很多市民的熱門選擇。如何享受安全放心、快樂文明的臺灣游?2月5日,青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與臺灣消費者協會聚焦臺灣旅游消費領域,為市民順利出行提供科學參考。
謹慎簽訂旅游合同。如果跟團旅游一定要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據了解,具有資質的旅行社名單可通過“國家旅游局官網首頁—出境游專題”查詢。青島市消保委工作人員表示,旅游合同是消費者權利的法律保障,也是維權的重要證據 。市民在交款前,要仔細斟酌合同條款。尤其對行程安排、旅游團成團的最低人數、交通、住宿、餐飲等安排,和標準以及自由活動安排時間等內容要格外留意。對合同中責任不清、條款不明的地方,應要求旅行社填寫書面補充條款。另外,消費者要注意保管好旅行社提供的旅游行程單,它作為旅游合同的組成部分,同樣屬于旅游公司的承諾。
購買食品要看清標示。到臺灣旅游,購物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但是,一定要知曉當地的消費政策和注意事項,以免發生不必要的消費糾紛。臺灣地區規定,在售商品的外包裝,應有包含商品名稱、生產、制造商名稱、電話、地址及商品原產地、商品內容和生產日期的中文標示。在售的食品及食品原料的容器或外包裝,則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有關規定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標示,如未標示,根據臺灣地區不準販賣的強制規定,請勿購買。
購買貴重物品要索要憑證。購買貴重物品一定要仔細驗視比對,索要憑證。在選購昂貴商品時,如珠寶玉石、黃金飾品 、手表等,要索取發票和《保證書》或《保固卡》,需要加蓋商家發票章,詳細閱讀保證書或保固卡的記載內容,查看是否與所購買的商品相符,確保清楚無誤。此外,務必注意商品標示的產地,以免購買后反悔。同時應仔細驗視商品標示內容及商品質量、問清價格,最好貨比三家。不能以買貴為理由,要求商家退貨還款。務必索取發票,以證明購物來源,以免日后發生消費爭議時,店家否認非為其所販賣。
在臺灣未解決的回青可投訴。在臺期間一旦發生消費糾紛,不要大聲爭吵,應與店家先行和解。若無法當場解決,跟團旅客可向導游反映請求協助,如仍未獲妥善解決,請撥打臺灣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請求當地政府(消保官)協助;自由行旅客可直接撥打臺灣1950熱線求助。如在臺期間內爭議仍未獲滿意解決,回青后可攜帶相關資料與證明到青島市消保委進行投訴。青島市消保委將與臺灣消費者協會對接,進行后續的消費爭議處理工作。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郭冰 通訊員 孫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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