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康人壽傷了大媽的心
“理財經理當時說,滿5年就能提取全部本金,現在5年馬上到期,俺要提本金卻被告知還要損失3000元的本金,他們說話不算話,太傷人了!”昨日,63歲的袁大媽撥打熱線18661788392說。
據袁大媽介紹,2009年12月中旬,她到人民路一家銀行網點領取退休金,領完后她想買理財產品。“銀行大廳里一名工作人員很熱情,把俺領到一名穿著和銀行工作人員一樣服裝的人面前,說他賣的理財產品收益很高。”袁大媽稱,這名工作人員極力向她推薦一款理財產品,“他說這款產品年化收益率為5%,一年只要交5000元,交滿5年就能領取全部本金。”
“5年期快要到了,俺要提取25000元本金,他們卻說產品不是5年期,而是10年期產品。”袁大媽說,保險公司稱她買的產品是10年期限,若要提前領取本金需要付違約金。“賣給俺產品的客戶經理實際不是銀行工作人員,而是保險公司的業務員,他承諾的5年期限也是假的,保險單上寫的是10年,俺到現在才知道。”
隨后,記者聯系海康人壽山東分公司相關負責人,對方在昨晚8時30分許給本報答復:“該客戶在2009年12月14日,通過山東銀保參加我公司超滿意兩全保險B款分紅型保險,繳費期5年,保障期10年,年交保費五千,客戶確認本人簽字。”她提到,目前該客戶繳費狀態正常,客戶對保單紅利和生存金進行了現金領取。后續公司會與客戶積極聯系溝通,維護客戶合法權益。
昨晚9時許,記者就此回復了袁大媽,袁大媽表示,當晚海康人壽與她聯系此事,但并沒有給她合理的答復。本報將繼續關注此事。
銀保產品投訴較多
反映類似問題的讀者并不少,58歲的邵先生就是其中一位。去年5月,邵先生在漢口路一家銀行購買了30萬元的保險產品,客戶經理承諾是3年期,今年翻看合同才發現是5年期。“當時客戶經理還說,本金隨時都能提,今年家里買房子要用錢,我們去提取本金卻發現,保險公司竟要從本金中扣除一部分當作違約金。”
市民王先生也遇到了類似的問題,他介紹,2010年,他在福州北路一家銀行網點,經保險銷售人員推薦,購買了20萬元的壽險產品。“當時他們承諾是5年到期,如今卻發現合同上為10年,我們想要退還本金,保險公司卻要扣我好幾千元違約金。”
還有,陳大媽在聊城路一家銀行網點購買銀行理財產品,事后才發現被買成保險產品。“他們當時說是高收益銀行理財產品,后來才知道是保險,它要求1年交1萬,交5年就能贖回,俺已交了3年。”陳大媽表示,她查看合同才發現買的理財產品也是10年期的。
記者將上述投訴都轉給了相關銀行和保險機構,對方表示將認真調查,記者將繼續跟蹤這些投訴。如果您遇到券商資管產品收益問題、銀行客戶經理銷售誤導、銀行理財產品兌付期長、保險公司理賠難等等證券公司、銀行、保險公司方面的問題,都歡迎撥打早報理財熱線18661788392進行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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