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里糊涂的保險,農民如何維權?
對于政府補貼了160元,農民自己拿了40元的葡萄險,果農到最后也明白自己擁有哪些權利,那么他們應如何維權呢?
大澤山鎮一戶果農告訴記者,“我到現在也不知道合同有什么內容,你(保險公司)現在說不是暴雨不賠,那你如果早說這個也不賠、那個也不賠,我一開始就不會交錢入保。”
青島頤衡律師事務所的叢偉律師則表示,農民交錢了,合同確實是一種事實存在。現在又受災了,保險公司說按照合同約定,不屬于賠償范圍。保險公司這種做法值得商榷。農民可以說,我當初就不知道你這個條款,你(保險)公司也沒給我說過這個免責條件,那現在我可以說當初你就沒給我講過,免責條款不好使,那現在保險公司就需要賠償。當然也可以按照每畝4000元的約定標準,請求保險公司承擔8400萬的風險保障。
叢偉律師同時表示,合同本來就是雙方公平自愿的一種約定。如果一開始,一方就不明白條款內容,這是不對等關系,一旦出事之后,另一方指出來按照約定我不承擔責任,那這就嚴重侵犯了對方的知情權。
信報全媒體記者調查發現,一名研究農村政策性保險的業內人士表示,農業保險已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和加強農村經濟工作的當務之急。但由于各種因素存在,也有很多不規范的行為,例如現行的政策性農業保險保費大部分由各級財政承擔,這種財政聯動補貼制度或“倒補貼”政策,導致保險公司為了自身利益伙同相關職能部門、鄉鎮、村組造假;政策性農業保險宣傳不到位,有些農村保險,連村干部都不清楚,雖然國家給投了保險,但是被保險人根本不知情;保險承保不規范等等問題。
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相關負責人肖總表示,農業保險是一項大工程,服務沒有止境。本來做葡萄保險就是在試點,我們想盡各種辦法,最后可能還出現這樣那樣的問題,而這些問題我們都會進一步改進。比如,我們在怎么和每個村民簽訂合同、徹底宣傳到位上都要再思考。原來我們考慮葡萄可能受到大雨的影響,所以合同說明暴澇災我們保障,但是今年的情況葡萄出現新的受災情況,這個也是我們考慮的內容,或者到明年我們會把這些問題寫到合同里。
文/圖 城市信報/信網記者 任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