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文嚼字》被廣大讀者譽為“文化清道夫”,《咬文嚼字》雜志社每年年底都要例行“咬”一下,新發布的2014年十大語文差錯,有八個來自媒體報道。
《咬文嚼字》執行主編黃安靖說,發布“十大語文差錯”的目的是為了開設“語文大課堂”,用“螞蟻搬家”的方式,減少語文差錯。其次,希望通過這種方式喚醒社會對母語的敬畏之心,激發民眾準確、規范地使用母語。
第1名
“議案”“提案”混淆
今年的十大語文差錯排在第一的是“兩會”報道中的常見用詞錯誤:“議案”“提案”混淆。“兩會”召開期間,網絡及部分傳統媒體上常見政協委員提交議案、人大代表提交提案之類說法。這無疑是混淆了“議案”和“提案”兩個不同的概念。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議事規則》,人大代表提出的是“議案”。而“提案”是政協委員和參加政協的各黨派、各人民團體以及政協各專門委員會,向政協全體會議或者常務委員會提出的書面意見和建議。
第2名
“入駐”誤為“入住”
中央巡視工作報道中的常見用字錯誤:“入駐”誤為“入住”。中央巡視組進入某地或某單位,是為執行公務而駐扎,而不是普通的居住,因此應用“入駐”,不用“入住”。
第3名
“單獨二孩”誤為“單獨二胎”
國家計生新政宣傳中的概念錯誤:“單獨二孩”誤為“單獨二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堅持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啟動實施一方是獨生子女的夫婦可生育兩個孩子的政策”。“二孩”指兩個孩子,“二胎”指兩個胎次。如果生育的是雙胞胎,一胎已經有兩個孩子,再允許生“二胎”,就可能有三個或四個孩子。這可能導致對新政的誤讀。
第4名
病態詞語:“國際間”
APEC會議報道中的一個病態詞語:“國際間”。2014年11月中旬APEC會議在北京召開,一些媒體上出現了“國際間”的說法,如“把APEC會議當成國際間的交流平臺”等。際,即彼此之間。“國際”自然是指國與國之間。其后再加上“間”,便成了疊床架屋。把“國家間”說成“國際間”,這是一種病態表述。第5名
第5名
“通信”誤為“通訊”
馬航MH370失聯事件報道中用詞滯后:“通信”誤為“通訊”。在馬航MH370失聯事件中,有關“通信系統”的話題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但許多媒體都把“通信”誤為“通訊”。“通信”特指用電波、光波等傳送語言、文字、圖像等信息。“通訊”是“通信”的舊稱,全國科學技術名詞審定委員會早于2006年已審定公布“通信”為規范詞形。“通訊”則專指一種新聞體裁。
第6名
“拘留”誤為“逮捕”
明星“污點”事件報道中的常見用詞錯誤:“拘留”誤為“逮捕”。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因涉毒事件被北京警方刑事拘留,當時許多媒體報道時卻說“房祖名被警方逮捕,成龍代為致歉”等等。“拘留”和“逮捕”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我國《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規定:“在拘留期限內,公安機關收集到足夠的證據證明其犯罪事實,辦理逮捕手續將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逮捕。”房祖名經審查,北京檢察機關在9月17日以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對其批準逮捕。可見,“逮捕”是在“拘留”之后發生的事。第7名
第7名
阿拉伯數字和“幾”連用
經濟新聞報道中的常見數字用法錯誤:阿拉伯數字和“幾”連用。2014年下半年國際油價“跌跌不休”,媒體上說:“國際油價跌至每桶70幾美元”,“油價跌至60幾美元每桶”。“70幾”“60幾”應寫成“七十幾”“六十幾”。“幾”是數詞,表示二至九之間的不定的數目。《出版物上數字用法》明確規定:含“幾”的概數,應采用漢字數字。如:幾千、二十幾、一百幾十、幾十萬分之一。
第8名
“碑文”誤為“墓志銘”
清明紀念活動報道中的常見知識錯誤:“碑文”誤為“墓志銘”。清明時節,社會各界組織掃墓活動。在追憶逝者生前事跡時,常引用墓碑上的一些文字,媒體報道時常將之稱為“墓志銘”。其實,碑文和墓志銘是兩回事。墓志銘,一般分志和銘兩部分。志,多用散文寫成,記述死者的姓名、籍貫、生平等;銘,則用韻文寫成,內容是對死者的贊揚、哀悼等。墓志銘刻在石上,埋在墓內。在墓地上不可能看到墓志銘。碑文是刻在墓碑上的文字,內容為死者的姓名、生卒年月以及子孫姓名等,有時也刻有死者的生平事跡。第9名
第9名
“松樹”誤為“鬆樹”
影視作品中的常見繁體字使用錯誤:“松樹”誤為“鬆樹”。在影視作品中,為了真實地反映歷史,常有需要用繁體字的場合。但“松”“鬆”是兩個不同的字。“松”即松樹,本有其字。“鬆”本義是頭發亂蓬蓬的樣子,引申出與“緊”相對的意思,進一步表示酥脆、放開、解開等義。簡化字頒布實施后,“松”“鬆”合并為“松”。但“松樹”不能因此寫成“鬆樹”。
第10名
“折桂”誤為“折桂冠”
文體新聞報道中的用典錯誤:“折桂”誤為“折桂冠”。2014年8月31日,香港小姐總決賽落幕,邵珮詩獲得冠軍,許多媒體稱之為“折桂冠”。“桂冠”可以奪得、贏得,但不能說“折”。這一錯誤也常見于體育比賽的報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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