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租賃政策是海關總署推出的14項“可復制、可推廣”的上海自貿區海關監管創新制度之一。該政策允許企業在自貿區內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分期繳納租金,對融資租賃貨物按照海關審查確定的租金分期征收關稅和增值稅。租賃企業以前只能向區內企業開展租賃業務,現在還可向區外企業開展租賃業務,極大地拓展了融資租賃企業的業務范圍和市場空間。同時分期繳納租金和稅款緩解了承租企業資金壓力,降低了企業融資成本。
作為青島市第一家合資融資租賃公司,青島國融融資租賃有限公司這次又搶占了政策先機,成為青島自貿區首批申請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企業之一。該公司呂宏喜經理介紹說,這項政策不僅降低了企業資金成本,更為公司擴大了客戶群,現在國融公司已和多家公司接洽了境外設備租賃業務。
青島海關下屬黃島海關負責辦理該項業務的關員徐全鐸介紹說:“要享受這項政策,融資租賃企業應在取得業務資質后向海關辦理備案。”為幫助企業快速、便捷地辦理手續,黃島海關設立企業聯系人,專門負責向新入駐的融資租賃企業宣講相關政策,推廣融資租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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