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共享店鋪也要共擔風險
今年以來,在一些城市的街頭巷尾,時常可以看到這樣的共享店鋪:“早上包子鋪、中午快餐店、晚上燒烤攤”,這種分時共享的經營方式,減少了房租成本,實現了靈活經營。但這種模式的安全隱患同樣不可忽視,需要引起各方重視。共享店鋪的前提是共擔風險,共治共管才能實現共贏。
共享店鋪之所以在一些城市有生存空間,就在于把分散閑置的社會資源激活了,通過出租不同時段閑置的店鋪獲取報酬。尤其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之下,分時共享店鋪給一些小餐館帶來多元收入,甚至員工、水電等資源也可有效整合利用。
餐飲行業直接關系著舌尖上的安全,準入門檻及監管標準更為嚴格,在餐飲類店鋪共享的過程中,不能不考慮可能產生的安全隱患。首先,根據食品經營管理規定,經營許可實行“一地一證”原則,即食品經營者在一個經營場所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應當取得一個食品經營許可證,而共享店鋪實際上是在“共用”營業執照,無形之中就造成監管空白地帶。其次,不同類型食品的經營,其制作場景和工藝手法不同,安全標準也不盡相同。共用一個生產空間,能否保證食品質量?再次,固定的店鋪、流動的經營人員,一旦出現問題,也存在取證難的現實困境,消費者權益便無法得到保障。
從經營模式看,分時共享店鋪更像“借雞下蛋”,需要謹防“雞飛蛋打”。共享經濟的本質是借助互聯網手段,滿足差別化和個性化需求,最終實現資源優化配置。而分時共享店鋪在經營范圍、權責關系、風險共擔等方面仍存在模糊地帶,需要加以明確。在這些方面,共享店鋪可汲取此前共享經濟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教訓,促進這一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共享經濟要想實現長期良性發展,需要創新的不僅僅是產品形態和服務,還有監管手段、治理體系等。
對于新生事物,要有一定的包容姿態,但也要防患于未然。治理手段需在實踐中不斷調整,將分時租賃餐飲店鋪的情況細化,融入食品安全的法規中,切實發揮共享效能。同時,還要注意的是,共享店鋪的經營者不少是個體經營者,往往難以承受較高房租。如何在保證食品安全的基礎上,保護好這一群體的創業熱情,既體現規則意識,又不失人文關懷,考驗著相關部門的監管智慧和溫度。(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郭存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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