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市教育局等4部門出臺優秀教師縣域內均衡共享意見
8月12日,市教育局等4部門聯合出臺《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優秀教師縣域內均衡配置共享使用的意見》(簡稱《意見》),促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優秀教師在一個學校工作滿6年以上,且認定為優秀教師滿3年以上,除特殊原因均應納入縣域內優秀教師交流輪崗范圍。優秀教師交流輪崗共享使用工作連續三年受表揚的區市,可認定為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優質均衡區(市)。
《意見》明確,區市級以上骨干教師、名師、名班主任等優秀教師在一個學校工作滿6年以上,且認定為優秀教師滿3年以上的,除距離退休年齡不足1年、處于病休期間等情況的,原則上應納入縣域內優秀教師交流輪崗范圍。嚴禁采取考選的方式遴選鄉鎮優秀教師進城,交流輪崗到農村的專任教師的學歷需本科以上。同時,青島要求各區市建立健全引導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流動的工作機制,制定本區市優秀教師交流輪崗具體政策。
青島實施優秀教師任教服務期制度,優秀教師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同時鄉村學校、薄弱學校派出教師到優秀教師所在學校頂崗研修。任教服務期內,教師的人事關系不變,由工作所在學校負責優秀教師和頂崗研修教師日常管理和考核。任教服務期時長、具體要求、保障措施等,由各區市根據相關規定和本區市實際情況制定。跨區市實施任教服務期制度,原則上由市教育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統籌安排。
《意見》稱,青島將探索優秀教師共享使用途徑,探索學區內、辦學集團內、城鄉學校發展共同體內優秀教師共享使用工作機制,保障學區、集團化辦學、發展共同體一體化發展。各級各類教師校長工作室(工作坊)應吸納不少于1/3的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教師校長參與研修,聯系1~2所鄉村學校或薄弱學校,支持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發展。通過信息技術手段探索開放名師、骨干教師課堂教學的路徑,為鄉村學校、薄弱學校師生與名師、骨干教師同上一堂課提供便利。
根據《意見》,優秀教師交流輪崗共享使用工作納入對區市政府教育履職評價指標體系,納入對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綜合評價指標體系,應用到人事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將中小學教師到鄉村學校、薄弱學校任教1年以上的經歷作為申報高教教師職稱和特級教師的必要條件”的政策。在評優樹先和職稱評審、崗位晉升、年度考核等工作中,對于在交流輪崗共享使用工作中切實發揮作用的優秀教師予以優先考慮。對優秀教師交流輪崗共享使用工作做得好的區市進行表揚,連續三年受表揚的區市,可認定為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優質均衡區(市)。
半島全媒體記者 劉金震
[來源:半島都市報 編輯:戴慧慧]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