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動真格!
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不得讓家長或學生代批作業;嚴禁“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拉生源……為切實引導中小學校、廣大家長、社會各界轉變育人觀念,持續營造良好育人環境,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外負擔,昨天,市教育局等7部門印發《青島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禁止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我市將開展校內辦學行為規范治理專項行動。所有義務教育學校一律免試招生入學,禁止所有小學、初中通過考試、面試、面談、考查等任何方式或擅自附加條件招生。禁止以各種名義分重點班和非重點班。必須堅持“零起點”教學,嚴格執行教學計劃,嚴禁“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學校每學期初必須公開課程設置、教學計劃,全程接受監督。嚴格學生作業布置。一是科學設計作業。針對不同年級、不同學段合理要求布置作業內容和方式。提倡分層布置作業,不布置機械重復、死記硬背型作業。二是嚴控作業量。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課后作業,小學三年級及以上課后作業按照《山東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范》要求嚴格控制。三是規范作業批改。作業批改必須由教師完成,不得讓家長或學生代批作業。四是規范作業公示監督。學校要建立作業統籌監控處理機制、作業完成家校溝通機制,規范作業公示途徑,公布監督電話。按照《山東省中小學教學基本規范》組織實施學生考試。學生考試成績不得以任何形式公開,應單獨反饋給學生。嚴禁單純以學業水平成績評價學生;嚴禁將學生學業水平成績作為教師評價和獎懲的主要依據。
防止課后服務變成“補課”
堅決治理校外培訓機構無資質辦學。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安全隱患和不規范辦學行為。堅決糾正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規范行為。嚴禁校外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所有面向中小學生開展文化教育培訓的校外機構,均納入監管范圍。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應當及時向社會公布并嚴格按照公布的內容組織培訓輔導。培訓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列入重點監管內容。
扎實做好中小學生課后服務工作,科學合理確定服務內容。按照科學性和安全性相統一的原則,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科學合理確定服務內容。課后服務內容一般是安排學生做作業、自主閱讀,開展體育、藝術、科普活動以及娛樂游戲、拓展訓練、社團與興趣小組活動、觀看適宜兒童的影片等活動,提倡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輔導幫助。堅決防止將課后服務變相成為集體教學或“補課”,不得組織存在較大安全風險的活動。
每年至少4次家庭教育指導
加強家長教育引導樹立正確的育人觀。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家長會,圍繞學生教育進行家校溝通,共同提出學生學業指導建議。建立健全全員育人導師制,育人導師對本人負責的學生每學年要進行1次家訪,條件不具備的要與家長單獨進行1次家校合作育人面談。以學校為單位建設家長學校,學校每年至少為家長提供4次8課時的免費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2次普惠性公益咨詢服務,引導教育家長形成正確的成才觀,學會科學撫養、教育子女,理性看待校外輔導培訓的作用。鼓勵學校和科研機構、社會團體及居委社區合作,綜合運用多種資源開展家長教育工作。用好現代網絡媒體教育手段,建設網上家長教育學校、家長教育手機APP,通過多種形式開展家長教育。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趙黎
在職教師不得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
●開展教師有償補課專項治理行動。在職教師均不得從事課外有償家教,不得到校外培訓機構兼職 (無論是否取酬)。嚴禁教師“上課不講、課后講”。嚴禁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個人拉生源。所有教師不得以任何形式誘導、逼迫學生參加校外輔導培訓;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校外培訓機構作宣傳。
●各區市、各學校要設立“教師有償補課舉報電話”和“教師有償補課舉報信箱”,在校內宣傳欄醒目位置公示,并通過印發明白紙或召開家長會等形式向學生、家長公開,自覺接受學生、家長的監督。同時,安排專人每周開啟信箱,匯總整理學生反映的在職教師有償補課問題,并及時進行調查處理。
●學校校長要與全體在職教師簽訂自覺抵制有償補課責任書,進一步明確教師責任,強化教師師德和學校管理要求,禁止在職教師參與任何有償補課行為。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檢查組,對所屬學校開展專項檢查,市教育局將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專項督查和暗訪工作。重點檢查日常監督與查處情況,學校的具體措施及要求、舉報事項的查處等情況。重點治理在職中小學教師參與有償補課,推薦、誘導、逼迫學生及組織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課上不講課后培訓機構或補習班講等情況。
[來源:青島晚報 編輯:可可]大家愛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