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名高中生都經歷過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在今年首次試點的山東省綜合評價招生中,學考等級更被視為高考生報考的門檻依據。昨日,省教育廳公布了《山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方案》,要求從2017年級新高一學生開始,高中學考將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兩種形式,學生不僅可以從6個科目中選擇3門進行等級考試,考試成績還將納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中。
要求:
夏季高考生須參加等級考試
參加學考的人群分為三類,分別是具有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學生、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斗桨浮诽貏e規定,具有普通高中學籍的在校學生和申請普通高中同等學力的人員均應參加合格考試,報名參加夏季高考的所有人員也須參加等級考試。
在考試的組織上,合格考試每學年組織2次,分別安排在每學年上、下學期末。高中學生在校期間,第一次參加合格考試的時間不早于高一下學期末;藝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時間為高三上學期末和下學期的4月份;其他科目的合格考試均提供多次考試機會。等級考試每個科目則只為在校學生提供1次考試機會,時間為高三學年的上學期末。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學生和社會人員參加等級考試隨普通高中高三學生進行。
用處:
三科等級成績納入高校招生
成績呈現上,合格考試成績分為 “合格”和“不合格”。等級考試成績則分為5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 30%、C等級 30%、D和 E等級共25%。
在成績的使用上,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所有科目成績將被提供給招生高等學校使用,其中,將學生自主選擇的3個科目等級考試成績納入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學生在校期間因未通過合格考試而沒有取得畢業證書的,離校2年內可繼續參加有關科目合格考試,考試成績作為核發畢業證書的依據。其他考生合格考試科目成績達到合格要求,可認定為具備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學力,由省教育廳統一印制《山東省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學力認定證明》。
新高中學考方案
(從2017年級新高一學生開始實施)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兩種,其中合格考試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包括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技術(含信息技術、通用技術)、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等科目。等級考試科目包括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個科目。
在等級考試中,學生可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以及高等學校招生要求,在上述科目中自主選擇3個考試科目,其所選科目的合格考試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不得選擇不合格科目作為等級考試科目。
合格考試和等級考試都將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組織閱卷、統一公布成績。其中,藝術、體育與健康科目的合格考試,采用“過程性學習成果+專項測試”的方式確定成績,“過程性學習成果”和“專項測試項目”、評分標準、操作規程等全省統一制定。
青島晚報/掌上青島/青網 記者 王曉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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