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川市一名12歲女孩,在不到一年的時間里,避著父母累計從家中拿出13萬元委托網吧老板購買Q幣。近日,漢川市人民法院下達民事調解書,由網吧老板賠償女孩經濟損失2.7萬元。
原告小周(女,12歲),其父從商,營業收入直接放家中抽屜。小周酷愛網游,為購買網絡游戲裝備,自2014年11月至2015年9月,多次避著父母從家中抽屜拿錢,交由被告周某(某網吧老板)為其充值購買Q幣,周某每次按充值金額另行收取10%手續費。
2015年9月11日,小周父母發現時,其購買Q幣已累計消費高達13萬元。其父母認為周某違法接受未成年人委托,為其持大量現金購買Q幣提供幫助,給他們帶來巨大經濟損失,遂以小周名義訴至法院。
漢川法院經多次主持調解,雙方當事人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由周某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7萬元。
主審法官余穗軍提醒家里朋友們,應從小培養孩子的節儉習慣;網吧及電子終端消費的經營者,一定要謹遵法律法規,嚴禁未成年人出入消費,不賺不義之財。(記者陳詠 通訊員賈國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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